北京导游证年审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北京导游证年审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国家对导游人员实行年度审核制度。导游人员必须参加年审。 国务院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国导游人员年审工作政策,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省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导游人员年审工作并监督检查。 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导游人员的年度工作。
第二十三条年审以考评为主,考评的内容应包括:当年从事导游业务情况、扣分情况、接受行政处罚情况、游客反映情况等。考评等级为通过年审、暂缓通过年审和不予通过年审三种。 第二十四条 一次扣分达到10分,不予通过年审。 累计扣分达到10分的,暂缓通过年审。
一次被扣8分的,全行业通报。 一次被扣6分的,警告批评。 暂缓通过年审的,通过培训和整改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二十五条 导游人员必须参加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年审培训。培训时间应根据导游业务需要灵活安排。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56小时。
第二十六条旅行社或导游管理服务机构应为注册的导游人员建立档案,对导游人员进行工作培训和指导,建立对导游人员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和奖惩的内部管理机制,接受并处理对导游人员的投诉,负责对导游人员年审的初评。
答:年审流程 1、报名。专职、兼职导游分别由所在的旅行社、导服公司提供相关资料。 2、培训。导游人员必须参加市旅游局举办的年审培训(每年年审培训时间为元月份...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