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告诉我一些关于明确集成电路申报要素“批号”有关问题提示?
谁能告诉我一些关于明确集成电路申报要素“批号”有关问题提示?
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对集成电路(涉及85423100、85423200、85423300、85423900四个税则号列)的申报要素进行了调整,增加一项名为“批号”的价格申报要素。鉴于《目录》下发后,部分企业对“批号”的概念存在理解不一致的情况,为统一认识,规范申报,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批号”与“批次号”不是同一概念。
二、《目录》对不同商品设置了特定的申报要素内容。企业在申报时,对于报关单中的“规格型号”栏目应当按照《目录》中相应商品所列“申报要素”的各项内容如实填写。集成电路进出口企业向海关申报时,在申报要素“批号”一栏,应写明“量产”或“非量产”, 并标注表示“量产”或“非量产”的特定代码。
三、企业履行必要的核实程序后,确认不存在与“量产”或“非量产”有关的“批号”的,可申报为“无批号,量产”,或“无批号,非量产”。 四、海关将对“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管理系统”参数库进行完善,在用户端界面对如何填写该要素予以提示。
答:1。已经傍晚了,在高速公路上的行驶着一辆银色的小车。妻子:“你休息一下我来开吧,开这么久,你累了。” 丈夫:“不,有你一点都不累。”。 2。丈夫的公司...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