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具假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计划生育证明处罚有哪些呢?
厦门出具假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计划生育证明处罚有哪些呢?
出具假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避孕节育情况证明等计划生育证明处罚: 法定依据:《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出具假生育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避孕节育情况证明等计划生育证明; 裁量规则: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育龄妇女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往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应当在外出前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已婚育龄妇女还应当签订计划...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