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因购买商品而从销售方取得返还资金一般只有两种形式: 第一,买卖双方协议规定,买方按低于发票价格支付货款,其余额部分即为返利。 第二,买方按发票开具金额付款,然后,由卖方向买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现金或实物。 [例] M电机制造有限公司为工业企业,2004年3月18日向F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购进一批货物(商品),货物价格15万元,增值税额2。全部
55万元。协议规定,M电机制造有限公司支付款项为14万元,余款3。55万元作为F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对M电机制造有限公司的返利。因为企业在购买货物支付款项时都是按价税合计数同时支付的,所以,M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实际上只是以14万元的含税价格购买了这批货物。
又因为企业在取得发票时对购进的货物已作了进项税处理,所以,对返利部分应计算冲减进项税额。要求解答M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允许抵扣的进项税是多少? M电机制造有限公司2004年3月18日取得增值税发票且货物验收人库后, 计算进项税额=150 000 x 17%=25 500(元) M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对返利部分计算应冲减进项税额=35 500(1+17%)x 17%=5 158。
12(元) M电机制造有限公司实际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25 500-5 158。12=20341。88(元) 很显然,如果按“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35 500元作为不含税收人计算,结果与之不符。 如果是商业企业,按照商业企业购进货物抵扣时间的规定,企业未付清货款,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当然,对返利部分也就无需计算冲减进项税额。
。
答:供货方可否开具红字发票?不可以开。 那进项税额的冲减以何作为依据? 当期应冲减的进项税额=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的适用税率)×所购货物的适用税率详情>>
答:所谓平销返利,一般是指生产企业以商业企业经销价或高于商业企业经销价的价格将货物销售给商业企业,商业企业再以进货成本或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生产企业则以返还...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