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司法鉴定人执业延续登记办理流程有哪些呢?
肇庆司法鉴定人执业延续登记办理流程有哪些呢?
窗口办理流程 本事项窗口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人向肇庆市司法局法规与司法鉴定管理科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广东省司法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肇庆司法局法规与司法鉴定管理处领取办理结果。 网上办理流程 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 1。
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分厅(网址:http://wsbs。zhaoqing。gov。cn/portal/index。action?areacode=441200)提出申请,上传电子化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向肇庆市司法局法规与司法鉴定管理科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广东省司法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广东省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领取办理结果。
答:)《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96号)第十二条 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a)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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