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关于车辆年检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邯郸关于车辆年检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车辆年检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验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 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6、超过报废年限的车辆不可以再过户(买卖),但可以继续使用;买卖的话可以先到车管所办理该车的报废单(注销该车的档案),然后买卖。
注:2014年5月17日上午,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其中规定公安、质监等政府部门不得开办车检机构,已开办的,9月底前必须彻底脱钩;自9月1日起,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不得指定检验机构,推动机动车异地年检。
答: 免上线检验: 根据国家公安部、质检总局相关规定,自今年9月1日起,我市将试行非营运轿车、非营运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等车辆6年内免上线检验政策 需上线检...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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