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纠纷
急救! 签约的时候,售楼小姐说买顶楼有楼顶面送给我使用,可以上去看看星空,种种花草什么的,我也就是喜欢这一点才买了顶楼的,可是收楼时候发现顶楼面根本不能上去,真的大失所望!而他们开发商的理由是为了房子机构安全等等,就不给我们上去楼顶了,这个算不算违约啊!(合同里面是没有写楼顶面送的) 我后来为了取证,就把我和售楼小姐的电话通话进行了录音,(为了套她的话,花了一点心思) 这样,我可以起诉他们吗?胜算大不大? 有什么好的办法可以给我参考一下!
你好! 只能算开发商欺诈,不能算开发商违约!理由是: 1、买顶楼有楼顶面送没有写人合同; 2、楼顶面属于共用部位,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无权买卖或者赠与。
你好! 只能算开发商欺诈,不能算开发商违约!理由是: 1、买顶楼有楼顶面送没有写人合同; 2、楼顶面属于共用部位,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无权买卖或者赠与。 收起
你好! 不能算违约。因为合同中没有写明楼顶面积赠送~楼顶面积是属于公共面积。 我想售楼小姐说这个话意思是:您住在顶楼,上去活动方便一些吧,另外其他业主一般也不回去楼顶。 如果起诉开发商,胜算不大;不过您不满意可以退房,这个是合理的;
你好! 不能算违约。因为合同中没有写明楼顶面积赠送~楼顶面积是属于公共面积。 我想售楼小姐说这个话意思是:您住在顶楼,上去活动方便一些吧,另外其他业主一般也不回去楼顶。 如果起诉开发商,胜算不大;不过您不满意可以退房,这个是合理的;收起
算了,接触过这个的都知道这只是糊弄业主的东西.无非就是拉几根线,装几个监视器,弄个网络就叫智能化.太假了. 看看国外的智能化住宅,那才叫智能化,国内的最多称的上是网络化. 如果真看重这个,还不如去看看环境,毕竟舒适才是最重要的.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2004修订)【2004-07-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04-28】
去房屋交易中心,那里有卖,而且还有地方咨询。还有要提醒你,买卖双方自己交易,一定要注意手续完备,而且合同签得约详细越好,至于钱、房过户的时间及方式一定要约定好,以免后患。
只要还没有做登记,期房的转让没有法律禁止性规定,和出卖方协商解决即可。 您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不具备,请参照-民法-监护。
你的风险现在是不是很大? 因为不了解具体情况,所以我只能说,在拿到您的《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您的投资一直有风险。 比如:开发商有没有一房两售?开发商如果办理建工程抵押,那么是否注销?等等 《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是发给整个楼盘的,不论该楼盘是期房还是现房,开发商必须持有!
应当有《房屋所有权证》作证明。 房产证分三种:《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房屋共有权证》 办理抵押登记,登记部门会发放《房屋他项权证》作为债权人的权利证明。看您的表述中没提到《房屋他项权证》啊?那您办理遗失补发重新申办《房屋所有权证》后再作抵押岂不快哉?!反正银行不能证明抵押已做登记(没有他项权证),而未登记的抵押是无效的。(玩笑) 银行应当持有的是《房屋他项权证》,产权人应持有的是有抵押注记的《房屋所有权证》。 即将出台的物权法,明确规定房产登记部门是“实质性审查”。所以即使被人冒名顶替,也由登记部门承担责任。 2005-02-25 答网友feier972 : 您好 是这样,《房屋他项权证》原本就是为债权人设计的,是债权已做登记的法律凭证。而银行作为债权人不持有《房屋他项权证》,而是拿着产权人的《房屋所有权证》怎么能证明债权已做登记?抵押合同是在登记后才生效的,物权凭证如何做债权的证明? 任何证照的复印件都不具备原件的法律效力。 不过既然当地的习惯做法就是产权人作抵押后不再持有任何凭证,那其实也没有什么好担心的。登记部门是实质性审查,而登记部门有产权人的档案,尽管产权人没有《房屋所有权证》,但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其行使权利。 另外我好像没有说:“如果上面所说的三个证的复印件都有,应该可以去跟银行要回房屋所有权证”吧?... ... 很高兴您关注我的回答,并期待和您的继续探讨。
购房除了你自己的套内面积是你自己的,其余的都属于整个小区的公共区域,所以你只有自己车库的使用权,而没有产权。
当时没签的这一项可以和开发商协商,协商不了通过消协或法律手段来解决
向阳律师回复: 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认购书在一定条件下具有法律效力。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1)该《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购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订金返还买受人。”即在一般情况下,认购书虽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它具有法律效力。(2)《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就是说,具备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的认购书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可以等到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后再起诉,以避免司法解释规定的起诉前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认定合同无效的规定。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避免签订的合同不要超过起诉期限,具体办法可以不停地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并采取有效措施将证据固定,例如传真以及录音等。
我觉得有点问题,为什么这样说...如果你的合同已经签了,就在合同上有说明什么时候..如果没有..那你最好到所在地的交易中心去了解了解这开发商所说的商品房是不是已经批准的..
卑鄙 卑鄙 真卑鄙 象你这样遭到发展商恶意违约的案例现在各地都在陆续上演 3%不是等于银行存款利率 各大消费者成了无良发展商溶资的新渠道了 很多买家都试图通过法律来解决问题 根据<<2003最高法院关于商品房买卖纠纷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请求增加的 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来确定违约金数额>> 即是说要以现在的市价来从新确定损失 这类案件无诉讼时限 拿起法律的武器吧
你可以和业主一起到位于朝阳门外蓝岛大厦的“央产房交易大厅”,如果在交易大厅有关于该房产的相关备案手续并且已经建档的话,那么出手就没有障碍了。 或者业主可以到单位出具住房面积不超标的证明,那么有时候通过关系也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律师未必能办理,可以找一家可信的中介公司
原发票、原合同在过户时土地局就会要求提供。 最好让卖方提供原来的物业协议、供暖协议、户口迁出证明以及公共维修基金缴纳证明
该合同证明的是双方的交易行为,如果发生纠纷该合同还是有法律效力的。 但是证明房屋合法拥有的还是房产证,年底产权证下发之后应该马上去办理过户手续
首先得该房产下发产权证。没有产权证是无法变更的。 该种变更只能走过户程序。 需要父亲的身份证、户口本、配偶同意的书面文件、房地局提供的买卖协议;你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人名章。儿媳的名字可以以共有人的形式写道房产证上。 需要交纳房地局出具的评估价1.5%的契税,0.1%的印花税,因为回迁房的产权性质为经济适用房,所以还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
没关系,我们这里这样的房子有大量在交易。合同也可以过户,找个中介就能办。 如果你在美国,你肯定不敢买。 你在中国,就没问题。这就是中国国情。
如果你与开发商签的是正式合同文本,那么按照合同的规定“面积误差超出3%"是开发商应该双倍赔偿你,如果非正式合同 只有履行合同约定了
我是通过代理办的公积金贷款,下面是我办理贷款的主要流程: 1 买房后,开发商给我联系了公积金贷款代理律师,然后签了一堆文件,包括填了一张申请贷款的表,交钱 2 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去做了个人信用评估(当然需要带一些文件:毕业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等) 3 律师通知到公积金贷款海淀一部签合同 4 一周后到交通银行去取贷款协议和收据,完成 所以虽然请代理得花钱,但很省事,如果大家工作忙的话,就请个代理帮你办吧,应该1个月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