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公积金提取时间是什么?
烟台公积金提取时间是什么?
烟台公积金提取时限 1.租房类提取时限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于每年6月份提取一次。 2.购房类提取时限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购建和大修住房一年内可以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持房产证的,以房产证上的日期为准,持购房合同和发票的,以发票上的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办理。 3.其他类提取时限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还款期内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正常还贷满12个月后随时办理,职工符合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前后两次提取时间应满12个月。提前还清贷款本息的,在还款的当月办理提取。
答: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购建和大修住房一年内可以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持房产证的,以房产证上的日期为准,持购房...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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