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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购新股...可以中签...有高手的请进来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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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购新股...可以中签...有高手的请进来说下

谢谢个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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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28 16:07:55
  • 首先要资金充足,要有恒心,坚持最重要,新股收益率高人人要抢,机构也不会放手因此中签率很低,但是抽签是随机性的,因此小资金也可中大签,概率小,要坚持,

    剑***

    2007-12-28 16:07:55

  • 2007-12-28 10:27:04
  • 次次投入10000万。

    西***

    2007-12-28 10:27:04

  • 2007-12-28 09:39:34
  • 对于散户来说,恐怕只能靠运气了,我的一个老股民朋友,有百万资金,十年之中从来没有过签,而一个去年才入股市的朋友,今年只用五万多申购中国石油,竟中了一签,还是运气呀.

    d***

    2007-12-28 09:39:34

  • 2007-12-28 09:01:07
  • 完全是运气,不必多想,认购就是了.要抱有平常心,中了就会是喜悦,想的太多反到会带来烦恼.

    悟***

    2007-12-28 09:01:07

  • 2007-12-27 21:53:04
  •   你好:申购新股资金大是优势之一,但散户凭的是运气,我曾经两个账户申购中信银行,一个申了几万股,另外一个只申了3000股,结果,3个签中了一个,而那个资金大的一个都没每中上。 
    20万资金不高也不低,资金大当然中签的几率就多,但申购新股除了资金的因素,还要靠的是运气。
      大盘股或小盘股如果你运气好都有可能会中上(几百万资金也有可能中不上一个,用几千元申购中签的也不是没有)。 祝投资顺利!好运! 过去抄股票,券商都有一个建仓、洗盘、拉升、出货的过程。而如果股民能够和那些券商在买股票的同一价位建仓,那就一定可以赚到钱。
      这就叫同一起跑线。这就是公平竞争。 而证监会今年新制定的新股发行方案却和那些券商任意的篡改了过去很公平的新股发行方案。从而造成新股在发行的阶段就被那些券商和机构以新股发行价的形式所垄断,这是严重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同时也严重侵害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新股网上竞价发行的具体程序如下: 1、新股竞价发行,须由主乘销商持中国证监会的批复文件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组织实施。发行人至少应在竞价实施前2—5个工作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及 当地报刊上按规定要求公布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2、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买卖股票者外,凡持有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的个人或者机构投资者,均可参与新股竞买。尚未办理股票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及各地登记代理机构预先办理登记,开立股票账户,并在委托竞价申购前在经批准开办股票交易业务的证券营业部存入足够的申购资金。
       3、投资者在规定的竞价发行日的营业时间办理新股竞价申购的委托买入,其办法类似普通的股票委托买入办法。申购价格不得低于公司确定的发行底价,申购量不得超过发行公告中规定的限额,且每一股票账户只能申报一次。 4、新股竞价发行申报时,主承销商为唯一的卖方,其申报数为新股实际发行数,卖出价格为发行底价。
       5、新股竞价发行的成交(即认购确定)原则为集合竞价方式。即对买入申报按价格优先、同价位时间优先原则排列,当某申报买入价位以上的累计有效申购量达到申报卖出数量(即新股实际发行数)时,此价位即为发行价。当该申报价位的买入申报不能全部满足时,按时间优先原则成交。
      累计有效申报数量未达到新股实际发行数量时,则所有有效申报均按发行底价成交。申报认购的余数,按主承销商与发行人订立的承销协议中的规定处理。 6、电脑主机撮合成交产生实际发行价格后,即刻通过行情传输系统向社会公布,并即时向各证券营业部发送成交(认购)回报数据。
       7、新股竞价发行结束后的资金交收,纳入日常清算交割系统,由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将认购款项从各证券公司的清算账户中划入主承销商的清算账户;同时,各证券营业部 根据成交回报打印“成交过户交割凭单”同投资者(认购者)办理交割手续。 8、竞价发行完成后的新股股权登记由电脑主机在竞价结束后自动完成,并由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以软盘形式交与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投资者如有疑义,可持有效证件及有关单据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及其代理机构查询。 9、采用新股竞价发行,投资人仅按规定交付委托手续费,不必支付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其他任何费用。 10、参与新股竞价发行的证券营业部,可按实际成交(认购额)的3。
      5‰的比例向主承销商收取承销手续费,由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每日负责拨付。 (二)网上定价发行的申购程序 一、目前网上定价发行的具体处理原则为: 1、有效申购总量等于该次股票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当有效申购总量小于该次股票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后,余额部分按承销协议办理。
       3、当有效申购总量大于该次股票发行量时,由证券交易所主机自动按每1000股确定一个申报号,连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每一中签号认购1000股。 二、新股网上定价发行具体程序如下: 1、投资者应在申购委托前把申购款全额存入与办理该次发行的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指定的帐户。
       2、申购当日(T+0日),投资者申购,并由证券交易所反馈受理。上网申购期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多次申购的,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作无效申购。 每一帐户申购委托不少于1000股,超过1000股的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
       每一股票帐户申购股票数量上限为当次社会公众股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 3、申购资金应在(T+1日)入帐,由证券交易所的登记计算机构将申购资金冻结在申购专户中,确因银行结算制度而造成申购资金不能及时入帐的,须在T+1日提供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汇划的划款凭证,并确保T+2日上午申购资金入帐。
      所有申购的资金一律集中冻结在指定清算银行的申购专户中。 4、申购日后的第二天(T+2日),证券交易所的登记计算机构应配合主承销商和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并由会计师事务所楚剧验资报告,以实际到位资金(包括按规定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已划款凭证部分)作为有效申购进行连续配号。
      证券交易所将配号传送至各证券交易所,并通过交易网络公布中签号。 5、申购日后的第三天(T+3日),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摇号抽签,并于当日公布中签结果。证券交易所根据抽签结果进行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 6、申购日后的第四天(T+4日),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
       (文章来源:股市马经 ) 投资者的申购数量如何确定?若市值为19900元,申购数量是1000股还是2000股? 办法规定,每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1万元可申购1000股,投资者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按四舍五入原则予以进位处理,即市值不足1万元没有申购权。
      如果一投资者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19900元,其只能申购新股1000股而不是2000股。每一股票账户只能申购一次,重复的申购视为无效申购。投资者申购新股时,无需预先缴纳申购款,但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如何查询市值及申购数量?深市账户在多家营业部开户的投资者如何办理申购手续? 投资者在申购新股前,可以到证券营业部像查询其股票账户里的股票余额一样查到其可申购新股的数量。
      如果深市投资者在多个证券营业部开户,可以任意选择在其中一个证券营业部申购,今后查询配号和缴款都在选定的营业部进行,市值是所有开户营业部的总和,不用担心漏配。 热门话题:新股发行是否公平是中国证券市场的焦点问题 热门话题:券商申购新股耍尽手段,怎么可以任意修改新股发行方案 今年新制定的新股发行方案对广大的中小投资者太不公平。
      老股民都知道。过去,券商申购新股每个资金帐户申购新股的上限和股民是一样的。比如:发行2000万流通盘的股票,券商每个资金帐户就只可以申购2万股,股民也是如此。那时如果券商要想多申购新股就必须使用它们资金帐户的下挂来进行申购,每个券商的资金帐户下都有几千个下挂帐户。
      后来,管理层虽然在申购新股方面做了修改,将现金申购改为市值配售,但券商和股民申购新股的申购上限和过去是一样的。因为券商和股民都是在同一起跑线上买股票。所以那时股票抄做很公平。那时的券商买股票都有一个:建仓、洗盘、拉升、出货的过程。所以在新股的抄做中才会出现一批{ 百元 }的股票。
      比如:{1}紫光股份 {2}苏宁电器 [3}贵州茅台{4}士兰微{5}海油工程 {6}小商品城{7} 用友软件、等等。可是,为什么现在那些券商在如何申购新股的问题上和广大的中小投资者耍起了手段。为什么要给制定政策的证监会在如何发行新股的方式上设下了一个那么大的圈套。
      将原来券商每个资金帐户只可以申购2万至5万股的新股一下子提高到 9亿股,如果按照这样的新股发行方式就会造成新股还没上市就已经被那些券商和金融机构把新股给垄断和控盘了。你们券商就这样依靠特权把那些发行的新股都以发行价的方式给拿走了。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才会造成中工国际、獐子岛等一些新股一上市就被那些券商进行恶意的抄做。
      这是因为新股的筹码都在那些券商的手中,你们免去了建仓的过程,然后在以高出新股发行价几倍的价格卖给广大的中小投资者,你们把所有的风险都转嫁给了那千千万万的股民,你们认为这样做对广大的中小投资者公平吗 ?你们这样想方设法的坑害那千千万万的股民,难道就不感到心里有愧吗 ?我希望你们券商赚钱要靠真本事,不要靠特权。
      特别是不要靠耍阴谋而得到的特权。因此,我强烈要求管理层尽快修改和废除今年新制定的新股发行方案。因为今年新制定的新股发行方案严重违反了证券法的“三公原则”,严重侵犯了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益。而且你们制定这样的新股发行方案也不利于股市的发展,更不利于我们这个和谐社会的发展。
       。

    证***

    2007-12-27 21: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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