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接受了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被怎么样处理
我们是一家台资。我公司与一公司签定了长期货物购销合同,几年来都是该公司送货物后该公司给我们开了他们公司的发票,我们按发票上他们公司的银行和账号支付了货款。可最近国税稽查局的来调查说这发票已经被对方公司那的稽查局证实是虚开的了,要对我们作出处理。我们觉得很没有道理,因为国税怎么几年才能查出了,我们是一个企业我们只要税局能认证通过我们都会认为没有问题,因为现在都是电脑票。我们与这公司有实际货物交易,发票经过国税局认证通过了,款项是按发票注明的银行汇去的,事前我们并不知道这发票是虚开的啊,对我们处理是不是有规定啊?具体的规定是怎么说的呢?为什么税局要几年才能查出了?我们白给人家骗了几年的?金现在又要补税,那家公司能受得了。拜托高手了!全部
要做进项转出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对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做出明确规定。 按照规定,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且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对购货方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但应按有关规定不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不予出口退税;购货方已经抵扣的进项税款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税,应依法追缴。全部
答:根据国税发[2000]187号,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发票有问题的,不以偷税罪论处,但不予抵扣.已抵扣的依法追缴.能够重新从销售方开出合法发票,且取得销售方所在...详情>>
答: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观上必须有故意,故意的内容是什么?必须强调两点:一是认识因素;二是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目的是干什么的?目的必须是有骗税或偷逃纳税义务。如果没有这...详情>>
答:所谓虚开发票,既包括在没有任何商品交易情况下的凭空填写,也包括在有一定商品交易情况下的不实填写。前一种是虚假注册公司,从税务部门领购到真实发票以后,给需要发票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