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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认证抵扣,次月国税发现该发票已被开票单位作废了,那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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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认证抵扣,次月国税发现该发票已被开票单位作废了,那该怎么办

已抵扣的增值税发票被查出被开票单位无意作废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是否能再开张同额的发票再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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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11-26 00:25:31
    这种情况现在很多,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都要在网上比对,税务局的网上会出现该发票比对核查有误信息,税务局会通知企业提供相关资料,解释该票问题。
    对认证后未抵扣的,不需要发协查函,比较好处理。认证后抵扣的,需要税务局发协查函,由开票方税务局出具证明后,才能处理该问题。企业自己做进项税转出的,自己出示证明。未作进项税转出的,可以用留底税金抵缴。未有留抵税金的,需要补税并加征滞纳金,没有罚款。这是国家税务局规定的。

    1***

    2008-11-26 00:25:31

其他答案

    2019-07-04 13:22:01
  • 这个是当月认证本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常会遇到的问题,属双方沟通问题或销货方恶意欺诈。销货方可能严重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在发票联次不齐全的情况下作废发票,只要还在当月,购货方可以到税务机关申请将已认证又作废的发票信息进行删除。  如果次月才发现已认证发票被作废,应在申报表(二)中减除已作废的认证发票金额税额,不予抵扣,此发票在销货方抄报税后,会出现在国税局异常数据库中,购销双方可能都要面临一定金额的罚款,以后购货方可以考虑次月认证收到的当月开具的发票来避免此类问题。

    会***

    2019-07-04 13:22:01

  • 2008-11-25 10:47:00
  • 你们之间是有正常业务发生的,他开发票给你,你做抵扣,是很正常的.
    他们不小心作废了,他们会受到500元以内的惩罚.
    不过如果跟税务局的人熟悉.他们肯帮忙的话,开票方也可以不用罚钱的.所以你根本不用担心.

    小***

    2008-11-25 10:47:00

  • 2008-11-25 09:55:03
  • 将已抵扣的增值税额做进项税额转出,然后再开张同额的发票再补抵扣。处不处罚要看当地的税局了,如果罚也不会有多少钱的.
    

    y***

    2008-11-25 09: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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