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流程
请问各位专家:我一朋友开车与电动车相撞,已报案。电动车主受伤现在住院期间。询问过相关交警部门,我朋友可能是负60-70%主要责任,还未出具责任书。朋友买了全保,医药费用不用担心。刚看了其他人的帖子如下: 1、入院治疗。 2、治疗痊愈出院、治疗终结出院(构成伤残无治疗价值)。 3、治疗痊愈出院向交警队书面申请调解,构成伤残者申请伤残鉴定,然后向交警队书面申请调解。 4、经交警队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结案,未达成赔偿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其中几点不太了解,望指点。第2点中,痊愈出院时双方是否要签订协议或其他字据之类?是痊愈出院后双方再到交警处协商,还是出院前就需通知交警部门来院协商?如果对方要求太高,我们觉得不能接受应该怎么办?
1、痊愈出院时不需要双方签订协议或字据; 2、痊愈出院后双方再到交警处协商; 3、不用管他,他自然会到法院起诉你朋友,你朋友再找律师代理即可。 希望能给你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四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如果需要调解,应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后10天内事故各方一同书面向交通队申请,过期交警是不在受理调解的。过期只能向法院起诉。但正式调解申请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后才开始。
痊愈出院时双方是否要签订协议:出院有医院通知单的,不必另立协议。 事故处理组会出通知给双方当事人的(出院时医院会通知事故组) 如一方对处理结果不满意才进入协商程序,如协商不成,不满意一方可到法院起诉。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如下明确规定,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详情>>
答:马尔代夫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