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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政府补助300万,如何做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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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9-02-07 14:20:48
    1、新会计准则下,接受政府的补助,如果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应当在实际收到时,计入“递延收益”,根据会计的配比原则,企业取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全额计入当期收益,应根据资产的使用期分期摊销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银行存款  300万
    贷:递延收益  300万
    在使用期内分期摊销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2、如果接受政府的补助是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补助时也是先计入“递延收益”,然后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营业外收入”,同上。
    3、接受政府的补助如果是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如收到企业先征后返的增值税,即“税收返还”,在实际收到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银行存款  300万
    贷:营业外收入  300万

    寒***

    2009-02-07 14:20:48

其他答案

    2020-02-25 18:49:28
  • 分期摊销计入“营业外收入”

    会***

    2020-02-25 18:49:28

  • 2009-02-07 13:35:57
  • 1、原会计制度分录
    借:银行存款 300万
    贷:补贴收入 300万
    2、新会计准则分录
    借:银行存款 300万
    贷:营业外收入 300万

    z***

    2009-02-07 13:35:57

  • 2009-02-06 21:52:52
  • 如果是补助已经发生的费用,计入“营业外收入”;如果是补助未来将要发生的费用或支出,计入“递延收益”,在以后发生费用期间直线法转入“营业外收入”。

    1***

    2009-02-06 21: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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