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我的一个朋友A(女),其老公B,已婚且有一三岁女孩,因A婚外情,与第三者C出走,出走时A只从家带了 8000元钱。留给B存折约60000元,另外有约 40000元的货物(他们经商)。还有A出走前进货赊下的约30000元欠款(A打的欠条)。现在A提出离婚,但B什么都不分给A,并且连30000元的欠款也不还。请各位在这方面有经验的法律专家给与帮助:A该怎么办?真离婚的话财产应如何划分。(备注:A不打算要孩子) 90
您好,这种问题最好向律师方面咨询,在这里的普通人都不大懂法,所以大部分人只能给您一个道义上的答复。不过,我是一个简单接触过法律的大学生,不知这样回答能否给您满意的答案。 《婚姻法》中明文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法院在离婚时得到损害赔偿。
在此事例中,A属婚外情,如果B确实有A的证据,那么A在法律上明显是有过错的,所以B有权利请求法院在离婚时得到A给予的经济补偿。 《婚姻法》中又规定,夫妻对共同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AA和B共同经营生意,共同出资,那么这份资产就是由A和B共同分隔的,四万元的货物一人分两万,也就是说,那三万元的欠款也要由双方共同承担,一人一万五。
另外,A在离走时给B留下六万元的存折。如果按法律上来说,除非是A作为感情补偿送给B的,否则,这六万元如果是双方财产,也是两人等分的。如果是A的财产,则归A一人所有。 建议双方最好协商,打官司是两败俱伤的事,如果真按法律的分配,也是合法不合情的,具体操作起来很麻烦,除非无路可走时才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
我的回答就是这样。仅供参考。具体还得双方的主意。谢谢。 。
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和债务夫妻各一半。 如果女方能够举证男方有婚外情,可以得到适当补偿。 但不可能得到所有财产,推掉债务。 女方既然不打算要孩子,想把男方净身赶出家门的 做法是不是有欠考虑呢。怎么也得为孩子考虑考虑吧。
1、按照你提供的情况,如果B能够取证证明A有外遇的话,财产可以少分给A或者完全不分给A。 2、至于你说的30000元借款,它属于夫妻婚姻期间的借款,也就是夫妻共同承担的借款,必须两个人共同承担,从60000元财产中扣除,即可分割财产只有60000-30000=30000元。 3、从家里带走的8000元钱,如果男方不能举证或者已经花费完毕了,不能作为分割财产。 4、一般分割财产包括房产、存款、车等这些可以举证的财产,现金很难举证。这些财产必须扣除离婚之前的所有夫妻共同债务后才能进行分割。 5、无论财产如何分割,如果你不要孩子就必须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每月1000元左右,根据各地区生活水平不同调整。如果孩子以后生病或者需要高额教育费用你也要支付一半,如果不付你丈夫有权作为孩子的代理人起诉你。一般抚养孩子的一方在分割财产时占优势。
A(女) 为过错方 所以法院基本不支持 平均分配共同财产 A(女) 不要孩子 但是以后也要给抚养费
答:根据借款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之间借款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视为不定期,可以随时要求借款人偿还,但要给对方留必要的准备时间。借款人可以随时归还借款。当事人之间借款时...详情>>
答:根据你的费用,去日本吧泡温泉和滑雪详情>>
答:老公对你很好,你又爱你老公那快回头,时间长了肯定会影响双方家庭,你老公也会慢慢发觉你的变化,到时你会后悔一辈子,好好过你现在的幸福日子。自己的老公才是最好的。自...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