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跟养父母断绝关系!
问题讲述: 从小农村里的重男轻女导致我送给了别人… 〔被别人抱养…〕! 现在我长大了,不喜欢养父母,想与他们脱离关系 不想再有任何关系,请问有什么办法吗? 如果有,在这个过程中我要付出什么代价? 原因:我养母从小就不疼我… 我们之间没有任何感情…还有很多很多的原因… 希望各位律师、各位知情人士给予我答案! 谢谢!
你独立了,不和他们来往就可以了。没有必要声明的,特别是你离开你们那里更有效。
如果你不想与他们共同生活可以单独出门另过,但是今后的赡养义务你还是要尽的,毕竟,他们养育了你。 不过,我觉得你一个再考虑考虑,年轻人不要意气用事。 至于真的与养父母断绝关系,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去公证处公证,在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自然解除。 如果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收养关系。 不知你养父母抱养你时,有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手续?
答:我国收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九条还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