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根据财金156号文的规定,为了规范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合同管理工作,财政部在 该文件中确立了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合同管理的核心原则: (1) 依法治理。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框架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 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允许政府和社会资本依法自由选择合作伙伴,充分尊重 双方在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的契约自由,依法保护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各参与方的合 法权益,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和公平正义。
(2) 平等合作。在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模式下,政府与社会资本是基于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合同的 平等法律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义务对等,应在充分协商、互利互惠 的基础上订立合同,并依法平等地主张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3) 维护公益。建立履约管理、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 管架构,优先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合同中除应规定社会资本方 的绩效监测和质量控制等义务外,还应保证政府方合理的监督权和介人权,以 加强对社会资本的履约管理。
与此同时,政府还应依法严格履行行政管理职 能,建立健全及时有效的项目信息公开和公众监督机制。 (4) 诚实守信。政府和社会资本应在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合同中明确界定双方在项 目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全生命周期内的权利义务,并在合同管理的全过 程中真实表达意思表示,认真恪守合同约定,妥善履行合同义务,依法承担违 约责任。
(5) 公平效率。在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合同中要始终贯彻物有所值原则,在风险分 担和利益分配方面兼顾公平与效率:既要通过在政府和社会资本之间合理分配 项目风险,实现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提升,又要在设置合作期 限、方式和投资回报机制时,统筹考虑社会资本方的合理收益预期、政府方的 财政承受能力以及使用者的支付能力,防止任何一方因此过分受损或超额 获益。
(6) 兼顾灵活。
鉴于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项目的生命周期通常较长,在合同订立时既要 充分考虑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实际需求,保证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和相对稳定 性,也要合理设置一些关于期限变更(展期和提前终止)、内容变更(产出标 准调整、价格调整等)、主体变更(合同转让)的灵活调整机制,为未来可能 长达20〜30年的合同执行期预留调整和变更空间。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 的通知》(财金〔2〇14〕m号)的规定,项目边界条件是项目合同的核心内 容,主要包括权利义务、交易条...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