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红柿的来历?
西红柿原来生长在秘鲁的森林里,叫做“狼桃”。由于它艳丽诱人,人们都怕它有毒,只欣赏其美而不敢吃它。16世纪时,英国公爵俄罗达格里从南美洲带回一株西红柿苗,献给他的情人英国女皇伊丽莎白。从此,西红柿便落土欧洲,但仍然没有人敢吃它。当时,英国医生警告人们说,食用西红柿会带来生命危险。
若不是美国人罗伯特上校采取了一次破天荒的行动,恐怕人们至今仍不知道西红柿是什么滋味。 1830年,罗伯特从欧洲带回几棵西红柿苗,栽种在他的家乡新泽西州萨伦镇的土地上。但是,西红柿成熟之后,却一个也卖不出去,因为人们把它看作有毒果实。罗伯特不得不大胆向全镇人宣布:他将当众吃下10个西红柿,看看它究竟是不是有毒。
镇上的居民都被罗伯特的“狂言”吓坏了。一个医生预言:这个古怪的上校一定活得不耐烦了,肯定会因为自己的愚蠢而命丧黄泉。 罗伯特吃西红柿的日子到了。全镇几千居民都涌到法院门口,看他如何用西红柿“自杀”。正午12点,罗伯特上校出现在众人面前。他身穿黑色礼服,面带微笑,缓缓走上台阶,接着,他从小筐里拿出一只红透了的西红柿,高高举起,向众人展示。
待几千双眼睛验证没有假后,他便在众目睽睽之下咬了那只西红柿一口,一边嚼一边大声称赞西红柿的味道。当罗伯特咬下第二口时,有几位妇女当场晕过去了。不一会儿,10个西红柿全部被罗伯特吃完,他仍安然无恙地站在台阶上,并向大家招手致意。人们报以热烈的掌声,乐队为他奏起了凯旋曲。
罗伯特的行动证明了西红柿没有毒。于是,西红柿名声大振,在世界各地广为传播。这个例子告诉我们,实践出真知。人的认识来源于实践,离不开实践,有时甚至要经历反复的实践论证,才能最终获得科学、正确的认识。 番茄大约在明朝传入中国,当时称为「番柿」,因为酷以柿子、颜色是红色的,又来自西方,所以有「西红柿」的名号。
从中国又传入日本,日本也称它为「唐柿」。而在历史上,中国人对於境外传入的事物都习惯加「番」字,於是又叫它为「蕃茄」。 。
西红柿原来生长在南美洲(south america)秘鲁的森林里,成熟时色泽娇艳,人称“狼桃”,那时候人们只观赏而不敢吃它。16世纪,英国公爵罗伯特·达拉里把西红柿带到了欧洲 (europe),将其献给伊丽莎白女王,没想到西红柿颇受女王的青睐。后来,欧洲人把它们种在花园里,称它们为“love apples”,但还是不敢吃。大约又过了两个世纪,一位法国画家冒着“中毒”的危险品尝了一个西红柿,感觉味道不错,人也安然无恙。后来人们分析了它的成分,证明它营养丰富,这才把西红柿从花园里请进了菜园里。从此西红柿成了人们餐桌上的美食。
答:你说的是西班牙的西红柿节,时间在每年8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三,地点在西班牙瓦伦西亚地区的布尼奥尔小镇(也译为布诺尔镇) 【由来】 西班牙的西红柿节始于上世纪...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