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福利的会计分录区别?~
首先 两者的会计分录做法是不是一样的啊?网上说一样或者不一样的都有 我迷惑了。。 其次 用于集体福利的时候贷方究竟是记 主营业务收入和销项税 再转成本,还是直接记“库存商品”和税额啊? 最后 那个人福利呢 是按主营业务收入处理?~ 迷惑啊 谢谢大家了。。全部
一、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福利”,这二者的会计分录没有什么不同。 二、增值税条例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视同销售行为,需要缴纳增值税.因此,这两种情况的分录均为: 借:费用类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市价)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全部
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福利均属于视同销售行为,要按售价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但两者会计分录有区别,用于集体福利不确认收入,而作为个人福利要确认收入。 会计处理如下: 一、企业以其自产产品或委托加工货物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全部
1、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发放货物给职工时,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结转货物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二、企业以自产产品、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设施的建设,因货物没有离开本企业,而是形成了另一项资产,虽然也是视同销售,按市场售价和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但只结转成本,不确认收入。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应确认收入并计提销项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或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全部
答:销售商品未收款:借:应收账款-xxx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月底结转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详情>>
答:主营业务收入这个会计科目期末是没有余额的哈,其当月发生的业务产生的余额月末都要转到本年利润的会计科目当中哈。详情>>
答:借:应收账款—某某供应商贷:主营业务收入—***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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