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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扣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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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前扣除问题

单位给员工报销的电话费(个人名头),允许税前列支吗?有具体的政策文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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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0-01-19 14:16:25
     可以扣除
     依据《关于个人通讯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地税发[2007]201号)文件的规定,从2007年8月1日起,除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其他扣缴义务人,参照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4]547号)第四点的规定,其单位高层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以及在本单位受薪的董事会成员)在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额度内,其他人员在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额度内,凭发票在单位报销通讯费用的部分,准予在计征个人所得税前扣除。员工个人取得超过上述规定标准为职工报销的通讯费用以及发给职工的现金通讯补贴,应并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i***

    2010-01-19 14:16:25

其他答案

    2010-01-19 15:18:08
  • 报销的电话费入管理费用--通讯费,不管是公司名称还是个人抬头的票,在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是可以全额抵扣。你可以参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山***

    2010-01-19 15:18:08

  • 2010-01-19 14:15:58
  • 电话费入管理费用--电话费,可以全额抵扣

    1***

    2010-01-19 14:15:58

  • 2010-01-19 13:57:44
  • 报销的电话费作为我们业务招待费,按照一定比率可以税前扣除,营业收入的2.5%可以在税前扣除。

    更***

    2010-01-19 13: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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