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年报时发现09年多交所得税三千元,怎么处理?
我们查帐征收的企业,按季预缴,年终清缴,现在正在年报发现09年多交所得税三千元,要怎么处理啊?听说退税不好办,那留到2010年也就是今年抵要怎么抵扣呢?有没有什么手续?是不是一般都会出现多交这咱情况啊?请有经验的朋友们指教,谢谢!在线等全部
所得税属于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你单位多交的所得税,可以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向你单位主管税务局办理申请退税手续。具体是退税,还是在今年抵税,由你单位主管税务局审定。全部
答:1、所得税属于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的有关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详情>>
答:多缴付的所得税应在“应交税费”的应交所得税明细科目“借方”反映,可以作为下年预付的企业所得税。在年初汇算清缴所得税时表上要有反映多付2000多元,今年可以结转抵...详情>>
答:要。根据税法规定,“多预缴的所得税税款,可在下一年度抵缴”。也就是,上年多缴的税金在今年第一季度所得税申报表第76行填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