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逾期不再办理。全部
从2010年1月1日起,增值税进项发票的认证期限是180天,超过180天后,就不能认证抵扣了,但可以作为正式票据入帐使用全部
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是180天。全部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有期限限制,即,从2010年1月1日以后在180天内进行认证,过期不能认证。但是,抵扣没有期限限制。全部
答:1、进项税认证有期限,即:取得发票180天内认证,超过180天不能认证。 2、进项税抵扣没有期限。也就是说,不管认证超过多少天,都可以抵扣。详情>>
答:对已经过期(超过90天)的增值税专用票再不需要退回重开,购货方只能作全额入有关费用帐,不可进行进项税额抵扣.详情>>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 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