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主要出现过哪些选拔官吏的制度或规定?
我国古代主要出现过哪些选拔官吏的制度或规定?
一、主要制度或规定: 1、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废除奴隶主贵族世袭爵禄的特权,按军功授权。 2、东汉末年,曹操发布“唯才是举”令,不论门第高低,凡有“治国用兵之术”者皆可以做官。 3、魏晋南北朝的士族制度,按门第高低分享政治权利,即九品官人制,高门士族世代任高官。
4、隋唐科举制,以考试办法选拔官吏。 5、北宋王安石改革科举制度,使品学优秀者不经科举考试直接任官。 6明清时期,实行八股取士。 二、利弊: 1、奖励耕战,唯才是举,隋唐用科举选拔人才,王安石直接任用品学优秀者为官,有利于打破门第等级制度,选拔真正能为现实服务的人才。
隋唐科举制还打击了士族势力,推动了教育事业的发展,有利于社会的安定。 2、士族制度,以门第高低授官,使政治腐败,政权更替频繁,统治黑暗。 3、明朝八股取士,束缚个人见解,禁锢了知识分子的思想,只能培养顺从皇帝的奴仆。清朝沿用八股取士,进一步加强了思想控制和文化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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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时期是世袭制,国家由天子、诸侯、卿、士逐级分封,分级管理,也就是说宗主与官员是一体的,血缘是“选拔”时唯一考虑的因素。 东周时期,世袭制被打破,出现了“客卿制”,也就是诸侯和卿聘用客卿或食客,协助其管理,后者是专业公务员的前身,不拥有宗主地位,而只拿工资和出卖自己的管理知识,就是说不是股东只是经理。
这相当于今天的“聘用制”,选拔的标准不一,主要取决于诸侯个人的人材标准,客卿的本事、威望和政绩等。 前面朋友提到商鞅的军功制,也是种创新。只不过这是战争时期的一种奖励制度,不属于和平时期的正常官员提拔制度,所以对后世影响不大。 汉朝建立后实行的是“察举制”,即由地方政府向中央直接推荐德才兼备的人材。
州级政府推荐的叫秀才,郡级政府推荐的叫孝廉。这个选拔的标准,那就全凭地方官员一张巧嘴了。被推荐者往往得有“先进事迹”,比如孔融让梨这种比较典型的事迹,足以让他当上郡守,他这只梨让得实在太值了!所以汉时被发掘出的先进事迹特别多,有些先进得不合人情了都。
由于没有客观标准,所以地方官员基本上还是看出身高低、关系密切和行贿多少来决定推荐谁。“察举制”不仅不能保证选择官员质量,而且使不正之风横行。 魏、晋和六朝采用的是“九品中正制”。其选拔标准三条:一是家庭出身是否高贵,二是才干品德好,三是乡议好,以这三条将人为九品委与官职。
显然,才干品德和社会评价都是虚的,以此为标准可行性较差,只有出身是硬指标。所以没搞多久,就成了按家世贵贱选拔官员,以至“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 到隋唐直到清末,就是“科举制”了,虽然科举考虑的内容和形势不断变化,但从整体上就是一种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制度,只看成绩,不看出身和名望这些不合理的因素,也不看品行和乡议这些没有可操作性的因素,因此“科举制”肯定是种相对的社会进步。
总之,官员选拔制度总是与整个社会制度相符合的: 分封制下自然是“世袭制”, 分封制解体时冒出来“客卿制”, 战乱时必然会有“军功制”, 儒家得势后发展出“察举制”, 世族兴起后必然是“九品中正制”, 世族衰落地主阶段兴起后则改为“科举制”。
答:■选拔一名特种兵,体能是基础,其要求是:一天之内要完成下列课目。 负重长跑25分钟内跑完5公里; 做单双杠一二练习各200个以上; 400米障碍不超过1分45秒...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