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材料会计处理
想请教一下:例如(1)原材料已经入库,未收到发票时,挂账,做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100 贷:应付账款 100 (2)收到发票时,假如不含税价为110,增值税为18.7。 先冲 借:应收账款 100 贷:原材料 100 再 借:原材料 110 应交税款-增税(进项) 18.7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但如果仓库已经将此批材料按100元发出,110与100元之间10元的差额仓库和财务上应如何处理?谢谢。
(1)原材料已经入库,未收到发票时,挂账,做会计分录 借:材料采购-暂估入帐 100 贷:应付帐款 100 (2)收到发票时,假如不含税价为110,增值税为18.7 先冲减原来的分录 借:应付帐款 100 贷:材料采购-暂估入帐 100 做正确的分录 借:原材料 11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18.7 贷:银行存款(应付帐款/现金) 128.7 如果仓库已按100元发货,你可以再增补做一笔10元的分录即可。 你在开始的时候,何故暂估入帐的时候,没有做这10元的,但发票来了,你按正确的时候是包括这10元的原材料的成本了,你前面出库的时候,只是出了100元的,其中10元的少出库了,现在补上而已,不存在让你帐务上对不上的问题的。你可以把我给你做的正确的会计分录从头再看一遍就明白了。
由于材料成本不能可靠计量,发出材料时不能确认收入,也不能结转成本(企业会计准则收入确认的5条标准,不符合第五条“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会计处理应为: 借:发出商品(可按售价) 100 贷:原材料 100 收到发票是110,会计可以确认收入时,110与100元之间10元的差额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同一会计期间) 借:其他业务成本 110 贷:发出商品 100 贷:原材料 10
答:1、购进原材料,并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帐款等) 2、生产工人的工资和制造费用应该分配到“生产成本”科...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