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收入----授予客户建立积分的会计处理
顾客在兑换积分时,若取得第三方提供的商品或劳务,又细分为2种情形: ① 若授予企业代表第三方归集对价; ② 若授予企业自身归集对价的; 请问,这如何理解,是什么意思?能不能列举一实例来帮助我理解这个问题;谢谢全部
顾客在兑换积分时,若取得第三方提供的商品或劳务,又细分为2种情形: ① 若授予企业代表第三方归集对价,授予企业应在第三方有义务提供奖励且有权接受因提供奖励的计价时,将原计入递延收益的金额与应支付给第三方的价款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收入; 也就是客户去兑换积分时,得到的是授予企业外购的商品,那么授予企业的处理是, 借:递延收益 贷:应付账款 主营业务收入 ② 若授予企业自身归集对价的,应在履行奖励义务时按分配至奖励积分的对价确认收入。 也就是客户去兑换积分时,得到的是授予企业自产的商品,那么授予企业的处理是, 借:递延收益 贷:主营业务收入 以上是我的理解,具体你可以找一下网校的例题,应该至少有一个案例。全部
答:1、如果是在2010年年报批准报出之前,并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前发现的少计提成,则按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付职工薪酬 调整所得税:...详情>>
答:发相应短信指令就行详情>>
答:如果你公司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你就开吧。不过,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内容写“安装奖励”,就与增值税不一致了。因为,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产品的生产和商品的销售,而劳务名称-...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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