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明了的说 看产权证上的名字是谁就是谁的 无论现在产权本本在谁手上都不能改变他的权属 除非过户
简单明了的说 看产权证上的名字是谁就是谁的 无论现在产权本本在谁手上都不能改变他的权属 除非过户收起
您好! 1、从特权法上来看,此房屋的产权仍然属于你的。因为房产采用的登记制度,房产证登记为谁的名字,该房产的所有权就属于谁的。 2、但是你与对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虽然当时你有些不满意。所以这个合同的债权是成立的。现在的问题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对方起诉你履行合同,是完全可以的。 因此,该房产名义上还是你的,但实际已经卖给了对方。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不清,可再与我联系。
您好! 1、从特权法上来看,此房屋的产权仍然属于你的。因为房产采用的登记制度,房产证登记为谁的名字,该房产的所有权就属于谁的。 2、但是你与对方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虽然当时你有些不满意。所以这个合同的债权是成立的。现在的问题是,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对方起诉你履行合同,是完全可以的。 因此,该房产名义上还是你的,但实际已经卖给了对方。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不清,可再与我联系。收起
首先这种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其次,要小心“5年之后”出售人的家庭变化,比如出售人离异,那么如果其配偶“不知道”该房产已经售出,那么其配偶可以主张该房产一半的权利,那么你会陷入处理纠纷的烦恼; 再次,“5年期满之后”的税费风险,5年之后国家还会颁布多少种房产税收谁都不知道,如果到时候税费比例很高那么这些税费由谁来承担呢? 还有,原来业主届时拒绝办理过户或者房产证下来之后拖延办理过户甚至拿房产证办理抵押怎么办? 还有,房价波动的风险,举个例子,如果现在你买这套房产实际支付20万元,如果5年之后该房产的市场价格上涨到50万元,原业主反悔,要求终止合同——不卖了,那么原业主最多时赔偿你一部分违约金比如3万元、5万元之后高价出售呢?因为你们之间这种房产交易行为没有办理合法的产权过户手续,那么可以理解为合同是属于无效的,法院会宣告合同无效,原业主退回收取的售房款再支付一定的赔偿,于是乎原业主继续高价出售,吃亏的还是你。 所以,房产买卖不要贪小便宜吃大亏,尤其是手续不全无法过户的,一定要慎重。 至于防范风险的措施只能是合同签订的尽可能严谨一些,但是对于没有产权证的房产,很多奉献是不可能规避的
土地证和房产证的名字必须是一个人,房产证办理下来首先是和土地证是同一个人的,然后才能将土地征和房产证过户到别人名下
具体费用各地不同,但是政策是相同的。 无论令尊是在生前将该房产过户给你还是去世之后再过户给你所缴纳的费用都是一样的,就是按照当地房地局出具的指导价格(或者评估价格,一般是低于市场价格的)为标准,缴纳契税(普通住宅契税为1.5%,非普通住宅为3%,很多城市140平米以上的房产都属于非普通住宅)。 比较而言,作为遗产继承会很麻烦,因为还要再办理继承公证。
1、如果已经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银行100%不会发放贷款,办理过户都不可能,因为国家法律明文规定“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房产”为不允许上市出售的房产,房地局不会为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银行自然不会为法律不允许过户的房产发放贷款; 2、不通过中介购房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是经过中介介绍之后双方私下自行交易的很可能面临诉讼以及中介的高额索赔,并且所有的风险都由自己承担; 3、银行只会在办理完过户手续并且进行抵押登记之后才能发放贷款(一般是办理过户后3~7个工作日)之后,这还不包括前期办理贷款以及过户的时间,一般一共要1个月左右,各人自己办更长。
如果该房产属于非普通住宅的契税按照3%缴纳。 北京市规定单套建筑面积140平米以上、容积率1.0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没有定下明确的价格他姐姐敢放心住吗? 如果双方没有合同,那么如果有一天撕破脸闹上法庭,法院最终也会按照市场价格裁定。 亲兄弟明算账
要看当地是不是规定需要办理土地证,很多城市(例如北京)已经将房产证和土地证合二为一了
你咨询的律师也是糊里糊涂的。 既然你们需要贷款购买该房产,那么向你们提供贷款的银行是不会同意添加那么多的共有权人的,而且你的公公婆婆如果岁数比较大而且退休了的话就更加不会允许添加为共有人,除非你们权宽一次性付清购买该房产,也就是说,只要是申请贷款购房,银行就会首先考虑假如有一天申请人不偿还贷款的时候银行将该房产顺利拍卖,你的公公婆婆岁数大了,而且共有人一多了银行拍卖起来就比较麻烦,这样不符合银行的利益。 提前咨询一下银行方面吧,银行如果不允许你的公公婆婆作为共有人那么他们二位老人就只能想别的办法了
不会有变化了,房地局“立契”就是为过户了,如果有问题的话当事方地局就会告诉你无法过户,而且这个时候原房主已经不可能中止交易了
购房人同意一般也不能撤销了,想撤销就等于再办理一次过户,再从你的名下过户到原业主的名下
一般测绘由开发商出(没有文件规定),但是也没有多少钱,其它都是应该业主出,还要缴纳公共维修基金。
国家税务总局已经明确开始征收,只是各地还在对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具体时间不好说,应该就在最近
需要交纳该房产评估价格或者房地局指导价格的1.5%的契税,如果是房改房还需要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缴纳比例各地不同(北京是15.60原/建筑平米)。 但是如果该房产是没有参加房改的福利分房那么过户需要到单位房管科或者房管所办理,费用相对低一些,标准不定
手续大同小异。 但是如果买房贷款就不好办了,现在各个银行不直接对个人开放“直客式”贷款,银行会指定中介公司或者担保公司呆板。 事实上个人对个人的房产买卖行为风险甚至还要大于通过中介买卖的风险,例如钱款交接程序等等,出了问题都没有地方去找,好歹正规一些的中介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
我刚办理了二手房交易,大概要交1500,现在的政策相对优惠了很多,但是也是按照你的房屋面积来算的,我的100平方只要交2000元左右,看的的面积有多大就再多加点了吧,有一点就是在评估的时候你可以把你的面积报小点,一般评估单位是不会去你家里看的,还有也要申请契税减半,只要你问办理的工作人员哪些税是需要减免的,你就尽量填写上去,这样他们也会根据你的填写情况适当得减免的。 另外还有卖方的营业税也是要交的,如果对方还留有房屋买卖的发票,那就可以减免,要不然的话还是要申请减免的。
建议最好不要购买。 本身没有房产证的房产就属于不允许交易的房产类型,更何况经济适用房政策多变。 以现有政策来说,只能是先签订一个合同然后等房产证办理下来再办理产权过户。但是事实上这种合同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合同法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合同自始无效。 中间很多风险,包括来自业主方面反悔或者法规变化的风险。 没有房产证就没有办法过户,没办法过户就涉及不到税费。 简单说来,业主办理下来产权证需要交纳成交价格1.5%的契税,2%的公共维修基金; 等到房产过户给你的时候(是不是够5年期限之规定税费征收是不同的),契税还需要再缴纳一次,附加费用从1.6%到11.6%以上都有可能。所以如果你坚持要购买还是明确税费由双方负担的比例以及种类为好
非京籍家庭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住房。这意味着,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以及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都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房”。一般都是去地方区建委办理,2.可以自己办理,家庭里面有一个北京户籍可以算北京家庭(包含现役北京驻地军人,不包括学校户籍学生),需要所有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外籍户籍家庭需要所有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暂住证,5年以上的社保或者个税证明3提交审核,
你的条件都已经满足了,直接排队申请摇号拿号就OK 了,摇号可能要花钱的哦,我朋友买了一辆路虎,花了2万去摇号。竭力真诚为您解答,希望给予【好评】,非常感谢
你好!“诚意保证金”是可以退还的,这钱是说明你有购买的意向,但不一定100%要购买,只是有这想法!另外,你交这钱时,肯定应该有协议之类的东西的吧,你可以看下,应该是注明可以退还的!
你好!这要看当地公积金贷款的要求的!目前,我国大多城市公积金贷款和银行商业贷款首付都要求3成,只有少数地区可以首付2成,具体的看当地银行和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
guoyi8820191:你好! 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回龙观,天通苑…… 个人认为回龙观的最好
可能比较困难,因为现在中国的法律一般是保护弱势群体,这个官司中的弱势群体为业主及客户,一般很少会偏向中介公司,所以建议你们还是庭外和解,让业主赔一部分就算了
按照你所阐述的内容,现简单分析如下: 第一,法院审判不是随便可以更换审判长的,在此过程中你首先应该弄清楚是什么情况下换了人,是否是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决定?还是有人要求先前的审判长回避? 第二,法庭调解是审理民事案件的一个环节,可以存在于审判的任何一个环节,调解不成的,应该依法判决。所以从你所说的情况看,似乎该审判长没有什么违法的行为; 第三,如果你有证据表明调解的审判长存在违法行为,你可以依法申请再审,也可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法执行监督权。 因为你说的比较简单,案情应该比你说的要复杂,所以只能给你做参考。建议你咨询律师。
你好!可以胜诉!因为第一家中介在和你签定协议时,房主的产权证还没办好,不具备出售的条件,所以,中介也无法为他出售!所以,和你签定的协议是无效协议!
你好!现在出租房屋这类情况很平常,如果你对这类情况觉的不可以接受的,可以要求承租人按你的要求居住(最好是在出租合同里约定)!
政府现在已经骑虎难下,搬起砸向开发商的石头却砸了自己的脚,没有办法了,房价的飞涨就是从2004年8月31日的全国土地实行招拍挂开始的,政府本来想自己垄断土地的供应可以大大的赚一笔,没想到造成土地严重供应不足,导致房价飞涨,然后被拆迁的老百姓肯定大大提高要价,造成土地成本飞涨,从而形成恶性循环,结果政府控制不住了。 由于政府已经把土地的价格抬到历史的最高,因此没有财力大量开发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了,政府也不可能拿纳税人的钱补贴部分群众住房要求,财政预算没有这笔开支。 部分当时手里有土地的开发商都乐歪了,钱不想赚都不行,可是今后就该哭了,因为以后开发的门槛大大提高了,小开发商拿不到土地而大量倒闭,房子被房地产巨头们垄断了,房价还降的下来吗? 所以说政府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这就是工程师治国的情况,不是经济学家治国,没有经济头脑。
你好!一般7层以下采光等可能受影响,7到11层,因为是悬浮污染物比较集中的“污染层”,扬灰层!你现在可以选择的也就12层比较好了!
你好!通过容积率是算不出,套内面积的,你应该通过得房率来计算! 容积率是房地产项目总建筑面积与总占地面积之比。例如总占地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用总建筑面积除以总占地面积就是容积率,10万除以5万=2,则上面所举例子中,容积率为2。 容积率越低说明项目的建筑密度越低,居住舒适度越高 得房率是指套内建筑面积与建筑面积之比。 如果得房率为0.8,建筑面积为100,那套内面积=建筑面积*得房率=80 得房率越高,套内面积越大,共用分摊面积越少!
房子是否增值与保值看在什么的角度上来看了,从现在的角度来看在不停的增值可是在转卖的过程中要交纳一定的费用比如就这么一套住所卖了以后不是还得在买吗?也许地理环境还不如现在得位置所以算起来还是保值了08以后北京的房价是否会继续涨或者降这是个永久的百姓话题,房子并非所有人能买的起的,买的起北京房子的还是少数人.房子给太多人带了巨大的压力,在08后房子将继续增值,不过是个缓慢的趋势,没现在这么大幅度的上升,北京的耕地面积有限在2010几乎四环内没有新房了,那可证明现在如果有一套房子在城里并非了增值在事业上交通上都有一定的帮助.
无聊人士110:你好! 1、不可以!一是物业管理企业要求是专营的,特别是不能由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兼营;二是即使取得资质也必须经过和业主大会协商确定物业管理范围、服务标准,才能根据服务标准确定收费。 2、因为不是住宅,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不经过招投标和开发商直接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3、因为不是住宅,收费标准不用由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协商,报物价部门备案。 4、市场物业管理很多都是以收市场管理费能代替物业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