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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专利权及公司的商标权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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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专利权及公司的商标权会计分录

老师,你好!
我是会计新手,请问一下我司是06年成立的,最近取得一项产品专利权,申请产生的费用为2180元;同时也取得公司的注册商标费用为1600。产品专利权及公司的商标权未通过专业机构估价,自估产品专利权50000元,公司商标权50000元,一直没有统计产品的研发费用,请问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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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1-01-12 10:07:24
    1、如果你单位产品专利权和公司的商标权,在研发过程中已经发生了成本费用支出,最好在“研发支出”科目中进行统计,把专利权和商标权发生的实际费用金额进行计算,来确认它们的价值。不能以自估价值入账。
    2、价值确认后再做帐。
    (1)如果研发支出科目还没有结转,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专利权
    借:无形资产--商标权
    贷:研发支出
    (2)如果研发支出已经结转损益了,会计分录
    借:无形资产--专利权
    借:无形资产--商标权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等相关科目
    3、申请产生的费用也要记入无形资产中。

    z***

    2011-01-12 10:07:24

其他答案

    2011-01-12 09:41:45
  • 朋友,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  第九条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一)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三)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因此,专利权商标权应该按照开发支出和申请专利商标发生的相关支出对无形资产进行初始计量,不得以评估成本入账。
    但是,外购的专利权或商标权可以按照双方认可的评估价入账。
    

    1***

    2011-01-12 09:41:45

  • 2011-01-12 09:00:06
  • 既然该专利一直没有统计研发费用,也就是说已将当年的研发费用计入当年成本费用转入当年损益,不得再进行调整,也不得以评估价作为成本入账,那么该专利权和商标计入无形资产时的成本也就只有申请费、注册登记费等相关费用。

    s***

    2011-01-12 09: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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