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为分公司职工代付工资如何缴个税?
我公司下属有三个分公司,但职工关系都在总公司。现总公司借调人员任职分公司,工资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先由总公司代付,再由分公司划回给总公司,请问这样的操作如何扣缴个人所得税?全部
由总公司代扣代缴。 总公司发工资时: 借:其他应收款--X分公司 贷:现金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全部
中华。会计网校*唐伯虎*回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65号)第四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自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三)劳务报酬所得; (四)稿酬所得;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根据上述规定,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如总公司为员工发放上述规定的收入,应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全部
答:总公司帐务处理: 1、代发分公司员工工资时 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工资 贷: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其他应付款--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积金 ...详情>>
答:1.借调 你的问题有混淆,如果只是从总公司借调来的,那么所谓的加班费也应该由总公司出,因为你们没有雇佣合同,你们没有直接发钱,自然不能在你们分公司计算和缴税。 ...详情>>
答:总公司: 发放工资时:借;其他应收款--分公司 贷:其他应付款--各项保险 贷:应交税金--个税 贷:现金 分公司: 1、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