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其拆迁后的楼房房产证只写一子女,其余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老人双方健在健在,将其拆迁后的楼房房产证只写一子女,其余子女还有继承权吗老人双方健在,其中老人(男方)同意并且已将拆迁安置的新楼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女儿的名字,其他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这个女儿离婚,和老人在一起生活,儿子在外打工,联系较少。 虽然房产证上已是这个女儿的名字,若(老人)女方不同意将其全部留给这个女儿,但因在家没什么权利,老人(女方)还有权将其中属于她的产权部分留给其他儿女吗? 请答复着这能仔细专业的答复,非常感谢!
按照法律规定,男老人只能处置自己那份财产的权利,就算他作主把房产证上写上女儿的名字,只要女老人写份东西把财产赠给其他的儿女,那得到房产的这个女儿是要用现金的方式来补偿其他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