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支付销售返利方: 借:营业费用(或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或银行存款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收到销售返利方: 借:库存商品(或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成本 问题补充: 有个问题还是不明白,我是销售方,现金返利给对方的,对方开给我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我的纠结是能不能抵扣,而不是又要交增值税,销售时已经把全部税交了的。全部
销售返利处理 据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并给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对于购货方已付款或货款未付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并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 销售返利如采用返回所销售商品方式的,根据税法的规定,应视作销售处理,并计缴增值税。 (1)支付销售返利方: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要计缴增值税。
需分两种情况处理: A、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B、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2.直接返还货款 (1)支付销售返利方: 销售返利如采用支付货币资金形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根据取得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作为费用处理。
借:营业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对于这种返利方式会计处理方法各异,有的会计人员做如下处理: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 因为现金返利是在购货日后发生的,无法注明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因此,返利不能冲减增值税,只能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2)收到销售返利方: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冲抵货款的形式。 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规定,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
会计上应按销售折让处理。 按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方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而购买方应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算进项税额。 销售返利如采用在销售发票直接扣减方式,性质上类同销售折让,其会计处理与一般商品折让购销的会计处理一样。
支付销售返利方收入按照扣减销售返利后的净额计入销售收入;收到销售返利方成本按照扣减销售返利后净额计入采购成本。 如果将返利额另开发票,对于直接冲抵货款的形式来兑现的返利,在开具发票后发生的返还费用,或者需要在期后才能明确返利额,销售方据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出红字发票冲销收入,并相应冲减销项税额。
(1)支付销售返利方: 支付返利方凭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开具红字折让增值税发票。 借:主营业务收入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返利方,持通过税务局认证的红字折让增值税发票,抵减进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红字) 贷:其他业务收入(或库存商品) 。
答:购办公用品时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时可作为费用票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办公费。即: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银行存款/现金 那购入办公用品所得...详情>>
答:是的 借 管理费用20000 贷 银存/现金20000 ...详情>>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