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银行借款,又将借款借给他人使用,利息支出可不可以税前扣除
1情况:我公司在银行借了一笔款,全部给B公司使用,借款利息全部由B公司承担,问税务局是否要核定征收我公司的营业税 2情况:我公司在银行借了一笔款,全部给B公司使用,B公司付给我公司资金使用费,问:我公司支付给银行的利息可否在所得税前扣除. 各位解答问题时,请把答案的出处告知一下.全部
第一种情况:要核定征收的。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第七条 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营业额。全部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 金融保险业,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 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金融、保险。 (一)金融 金融,是指经营货币资金融通活动的业务,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
1。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业务,包括自有资金贷款和转贷。 自有资金贷款,是指将自有资本金或吸收的单位、个人的存款贷与他人使用。 转贷,是指将借来的资金贷与他人使用。 从以上法律条文不难看出,贵公司从银行借款全部给B公司使用,属于转贷业务,虽然利息由B公司承担,贵公司没有收取费用,如果没有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核定。
3、有种例外的情况,参看国税发〔2002〕13号文 关于非金融机构统借统还贷款业务征税问题 企业集团或集团内的核心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集团)委托企业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代理统借统还贷款业务,从财务公司取得的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财务公司承担此项统借统还委托贷款业务,从贷款企业收取贷款利息不代扣代缴营业税。
如果不属于这种情况,则要被核定交税。 第二种情况:应该可以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所以,转贷利息收入计入收入总额当中,与之匹配的利息支出当然可以扣除。
还要注意取得合法票据。 希望对你有帮助! 。
两种方法均要交纳营业税,同时相关利息费用\利息收入均可在税前列支. 1、两种方法都要交纳营业税。两种方法其实都是转贷行为,根据转让资产使用权均要按全部转贷收入(全部贷款利息+额外的资金使用费)交纳5%营业税 2、至于所得税的问题,你向银行支付的利息作为利息费用在税前列支,但全部贷款利息+额外的资金使用费应作为你公司的收入,列入税前收益交纳所得税。 所以,转贷行为对于所得税而言一般是收入〉支出的,所以都回增加你公司所得税费用全部
1不征税的。借款利息营业税只针对金融机构的。 1只要B公司付给我公司资金使用费做收入了,我公司支付给银行的利息可在所得税前扣除.全部
答:《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对利息支出的税前扣除做了明确规定: 第37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 第38条,企业在生产经营...详情>>
答:两间关联公司的款项可以相互借取吗? 可以。 要不要两间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协议之类的文件?但不收取利息的哦 应该有一份协议。可以不收取利息。详情>>
答:1、是否交营业税,要看你们两个公司的关系和税务机关的严格程度 2、如果你们两个公司属于母子公司或总分公司,这贷款属于上层公司统一贷款后分给下层公司使用并收取利息...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