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出具的文书送往外国使用如何办理领事认证
香港文书公证认证流程: 第一步香港国际公证律师公证 第二步香港高等法院加签 第三步该国在香港使馆认证 如该国在香港没有设立使领馆,可把文书送往该国驻北京使领馆认证。
香港特区发往《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成员国使用的文书,无需办理认证,由香港特区高等法院确认并签发上述公约规定的“附加证明书”,即可在上述国家使用。香港特区发往英联邦国家使用的文书免办领事认证,由香港高等法院确认公证人的签字属实即可。 香港特区发往非《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成员国使用的文书,由香港国际公证人公证后送文书使用国驻港领事机构办理认证。如文书使用国在港无领事机构,由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和中国外交部驻港公署办理认证后,通过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向该国驻华使馆申办认证。
答:国外离婚证在中国使用领事认证程序如下: 认证地点在文件出具国家,如您是在英国登记离婚的,则需要在英国进行认证 认证方式本人亲自递交认证资料或者由伊顿商务代认证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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