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网站上的咨询已收悉,现就您所咨询的问题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 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远程认证系统不属于增值税税控系统的范围。因此,企业支付的远程认证发票系统的技术维护费不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但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认证抵扣进项税额。全部
答:只要你入账了,就没有任何问题。 选择抵扣或不抵扣都是纳税人的权利。详情>>
答:一般是 借:固定资产 贷:应付账款 如果是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话 借: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计提折旧时,如果属于管理部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