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固定资产的折旧,税法与会计制度的规定有哪些不一致?
各位前辈好,我想请教一下下:固定资产的折旧,税法上面跟会计制度有哪些不一致啊??谢谢 急用
会计制度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 (一)通用设备部分 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 10━14年 2.动力设备 11━18年 3.传导设备 15━28年 4.动输设备 8━14年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 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 8━12年 电子计算机 4━10年 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2年 6。
工业窑炉 7━13年 7.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 9━14年 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 设备工具 18━22年 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8年 (二)专用设备部分 折旧年限 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 9━15年 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 发电及供热设备 12━20年 输电线路 30━35年 配电线路 14━16年 变电配电设备 18━22年 核能发电设备 20━25年 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 8━12年 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 8━14年 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 7━14年 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 5━10年 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 6━12年 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 8━14年 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 7━15年 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 15━22年 19.核工业专用设备 20━25年 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 自来水 15━25年 燃气 16━25年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 折旧年限 21.房屋 生产用房 30━40年 受腐蚀生产用房 20━25年 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0━15年 非生产用房 35━45年 简易房 8━10年 22.建筑物 水电站大坝 45━55年 其他建筑物 15━25年 二、税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规定: 新所得税法: 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第六十四条: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 (二)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 。
1、折旧年限的区别 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 一、通用设备部分 折旧年限 1.机械设备 10━14年 2.动力设备 11━18年 3.传导设备 15━28年 4.动输设备 8━14年 5.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 自动化、半自动化控制设备 8━12年 电子计算机 4━10年 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7━12年 6。
工业窑炉 7━13年 7.工具及其他生产用具 9━14年 8.非生产用设备及器具 设备工具 18━22年 电视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 5━8年 二、专用设备部分 折旧年限 9.冶金工业专用设备 9━15年 10.电力工业专用设备 发电及供热设备 12━20年 输电线路 30━35年 配电线路 14━16年 变电配电设备 18━22年 核能发电设备 20━25年 11.机械工业专用设备 8━12年 12.石油工业专用设备 8━14年 13.化工、医药工业专用设备 7━14年 14.电子仪表电讯工业专用设备 5━10年 15.建材工业专用设备 6━12年 16.纺织、轻工专用设备 8━14年 17.矿山、煤炭及森工专用设备 7━15年 18.造船工业专用设备 15━22年 19.核工业专用设备 20━25年 20.公用事业企业专用设备 自来水 15━25年 燃气 16━25年 三、房屋、建筑物部分 折旧年限 21.房屋 生产用房 30━40年 受腐蚀生产用房 20━25年 受强腐蚀生产用房 10━15年 非生产用房 35━45年 简易房 8━10年 22.建筑物 水电站大坝 45━55年 其他建筑物 15━25年 税法实施细则 第六十条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2、折旧方法的区别 会计上可以用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 税法只可用直线法 税法 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第三十二条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税法实施细则 第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3、固定资产损失的处理所得税前是否扣除的区别。
答:会计规定是谨慎性原则,该计提的尽量计提、能多计提的尽量多计提。 税法规定是真实性原则,实际发生的才可以扣除,计提的必须符合配备、真实、法定的原则。 会计上可以计...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