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房屋问题
情况这这样的,在我们这边的装饰城转租别人的门市,转租人和装饰城签的合同是三年,从2010年4月30到2011年4月30号。我和转租人签之间只是简单签了一份协议内容如下: 租房协议(合同) 兹有华阳装饰城一期5号楼(原鑫牛楼梯)门市转让给程军。 时间2011年7月1号至2012年5月1号(转让期)金额为29000元整(大写) 2012年5月1号至2013年4月30号期间租金为15714元整(大写)交款时间为2012年5月1号。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由程军自行负责。 转租人:罗金 承租人:程军 2011年7月1号 现在到交房租时间了,转租人打电话问我要房租,装饰城也下了个通知要求交房租(转租人2012年5月1号至2013年4月30日房租没交给装饰城)。我现在想把房租交给装饰城(手头紧,和装饰城可以延期交,但是和个人就没办法了)。我想问一下,我可以拒绝交给转租人房租吗?符合法律吗? 假如一定要交给转租人,我可以要求转租人解除和装饰城的合同,我重新和装饰城签订合同,这关系到以后2013年4月30以后的租房问题
最好的方法是到当地的法律咨询中心去进行法律咨询,只有他们的回答才是正确的。
答:1、转租人拖欠租金的,如转租人拖欠业主租金,那么转租人就不能转租该房屋; 2、转租人在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3、业主与转租人的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如果业主同...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