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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产过户的问题

办理房产过户的问题

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老人的名字,但是房产证、户口本他都没有,在我手里!请问他可以把房产卖出去吗?如果我想过户到自己名下,需要什么手续?一定要他写委托书吗?

全部答案

  • 光有证件没有用,按照规定,过户必须产权人本人到场。如果产权人本人无法到场,须持又经过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手写无效。同时,办理公证手续的时候也必须产权人本人到场

    光有证件没有用,按照规定,过户必须产权人本人到场。如果产权人本人无法到场,须持又经过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手写无效。同时,办理公证手续的时候也必须产权人本人到场收起

    1***

    2005-09-09 18:25:14

  • 1 首先确认你与老人的法律关系 1.1 是直系亲属,可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当然需要过户费用的 1.2 是直系亲属关系,但如果户口等身份证明不全,请先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 再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2 非直系亲属 房子确权后,到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 再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1 首先确认你与老人的法律关系 1.1 是直系亲属,可携带双方身份证明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当然需要过户费用的 1.2 是直系亲属关系,但如果户口等身份证明不全,请先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 再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2 非直系亲属 房子确权后,到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 再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收起

    U***

    2005-09-09 12:07:38

  • 当然可以!你有的东西老人全部可以重新补办。就算是一家人如果你擅自出售或者变卖房产的话一样是可以被起诉的,这叫做私自变卖他人财产,严重了就是盗窃喽。 劝你还是谨慎些,如果老人要出售房产只需要去办挂失啦,只是时间的问题。 过户当然也需要经过房产所有人的同意,委托书当然不一定要用到,但前提是老人亲自办理,他人无法代办。如果你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委托书,就算是老人亲笔签字,你也还是有被告到法院的机会。这叫...全部

    当然可以!你有的东西老人全部可以重新补办。就算是一家人如果你擅自出售或者变卖房产的话一样是可以被起诉的,这叫做私自变卖他人财产,严重了就是盗窃喽。 劝你还是谨慎些,如果老人要出售房产只需要去办挂失啦,只是时间的问题。 过户当然也需要经过房产所有人的同意,委托书当然不一定要用到,但前提是老人亲自办理,他人无法代办。如果你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委托书,就算是老人亲笔签字,你也还是有被告到法院的机会。这叫做伪造、变造签名,侵犯他人名誉(名称享誉权)。收起

    z***

    2005-09-09 11:11:54

  • 一定要房产本人签字才可以卖。如果房子可以随着买卖的话,那一定会天下大乱。

    一定要房产本人签字才可以卖。如果房子可以随着买卖的话,那一定会天下大乱。收起

    一***

    2005-09-09 11:06:33

缴税过户

买房准备

签约认购

  •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前,购房者和发展商签订认购合同,合同中要求购房者交付一定的保证金这种保证金的性质是什么?是定金抑或是预约款?

    给你提供一个案例,你看一下,你的合同里是怎么说的. 蔡女士与开发商在双方签订的《19号楼定位保证金协议书》中约定,“蔡女士定位19号楼2201号房屋,建筑面积104.2平方米,总房款441516元。开发商保证定位房屋自2001年5月26日至2001年10月31日以内由蔡女士购买。蔡女士定位上述房屋,自愿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该定位保证金自双方签署正式购房合同之日起转为购房款项。若开发商在2001年10月31日前不能五证齐全,承诺将2万元定金全部退还。若开发商在此时间内提前取得五证,蔡女士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签署正式购房契约。”蔡女士于签约当日支付2万元定位保证金。开发商则没有按约定时间将五证办理齐全。蔡女士要求双被反环保保证金. 开发商辩称:蔡女士与开发商约定的是定位保证金而不是定金,且协议亦未约定要双倍返还定位保证金。开发商采取自愿原则收取定位保证金,而蔡女士为提前订房保证房号,主动要求交纳定位保证金,并约定相关买房事宜要等签订正式合同时再定。开发商表示,不同意双倍返还定金。 法院认为:双方在协议书中已作出约定,若开发商不能在2001年10月31日前办齐五证,要退还2万元定金。由于未能按约定办齐五证,理应退还2万元定金。而蔡女士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被法院认定为理由不充分。法院一审判决:开发商向购房人蔡女士支付定位保证金2万元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所以,要区分好你叫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钱,合同里面应该有明确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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