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结算的特点是什么?
答;信用证结算有以下特点: (1)开证行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它与一般担保不同之处在于,一般担保业务只有在被担保人不履行义务时,担保人才承担责任,而信用证的开证银行则首先对受益人负责。 (2)信用证是独立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银行只对信用证负责,不受有关贸易合同的约束,即使信用证中包含有关于合约的任何援引,银行也与该合约无关,并不受其约束 (3)银行办理信用证业务只以单据为准,不问货物是否已装船,质量有无问题。
信用证结算有以下特点: (1)开证行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它与一般担保不同之处在于,一般担保业务只有在被担保人不履行义务时,担保人才承担责任,而信用证的开证银行则首先对受益人负责。 (2)信用证是独立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银行只对信用证负责,不受有关贸易合同的约束,即使信用证中包含有关于合约的任何援引,银行也与该合约无关,并不受其约束 (3)银行办理信用证业务只以单据为准,不问货物是否已装船,质量有无问题。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向受益人开出的、由开证银行凭规定单据履行到期付款义务的保证性文件。
答:信用证结算方式的基本特点有三个,即,①开出信用证的银行(进口地银行)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也就是说,卖方不必向买方要求付款,而是转向进口地的银行(开证行)要求...详情>>
答:不详情>>
答:登录会员中心,进入修改个人信息,就可以设置了。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