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结婚时送她的彩礼钱是否还属于我的?

首页

结婚时送她的彩礼钱是否还属于我的?

我结婚刚三个月。结婚时送给女方一万三千元的彩礼钱,现在因为种种原因,两个人不能生活在一块了,请问我父母送她的彩礼钱是不是还应该归还给我?前提是她提出跟我离婚的,在她的再三要求下,我不得不离婚,请问这种情况下的时候彩礼钱是否还属于我的?我们在民政局已经登过记。不过她没有怀孕,我们更没有孩子,我们还没有共同财产,也就是彼此还没有创造什么共同财富,我们只有父母送的一万三千元钱和她母亲陪送给她的一万元钱。现在是她跟我提出离婚,假如是我提出离婚,彩礼钱是否还可以追回?不过现在是她跟我提出离婚的,请大家帮帮忙?再补充一点:买嫁妆只花了7000元,不过嫁妆她情愿拉走!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其他答案

    2006-01-07 20:08:47
  • 如果完全是她的责任造成你们婚姻的破裂,那么我认为她应该退给你;如果是不得以的原因,那希望你也不要太计较金钱的得失,毕竟能够结合就是缘分不浅啊. 你们也不希望以后成为仇人吧?还是多念对方的好处吧,如果你有难处可以和她谈.双方好好沟通一下. 希望建议对你有帮助! 
    

    彬***

    2006-01-07 20:08:47

  • 2006-01-07 18:31:57
  • 你最好去律师那里问问,咨询清楚。

    香***

    2006-01-07 18:31:57

  • 2006-01-07 17:07:04
  • 你们结婚才三个月,为何女方即提出要离婚?未免太快了吧?所以应先澄清两个问题:
        1.  女方是否婚后才发现男方有性生活障碍,如性无能,性病等?或者男方家人容不下她?(这不是主要的) 如有,是否男方于婚前欺瞒了女方而导致离婚?男方应对此可以预见的后果负全责,不应再索要采礼,作为对女方的精神赔偿与道歉.
        2.  女方是否以结婚为手段诈骗钱财?是否有前科?所以才三个月就急于离婚?若是,男方应提起诉讼,采礼钱应如数追回.
        如果以上两点都不是,而仅仅是志趣,性格,生活习性难相容而离婚,那么双方家庭所提供的23000元应视为结婚之日起夫妻双方之共有财产,应予平分才合乎情理.

    茂***

    2006-01-07 17:07:04

  • 2006-01-07 16:54:08
  • 这种年代就不应该给彩礼!和卖闺女似的!!!
    如果给了,可以不还的!

    若***

    2006-01-07 16:54:08

  • 2006-01-07 12:38:36
  • 彩礼钱应当返还.男方根据传统的风俗习惯,按女方提出的要求,通过借钱凑齐3万元彩礼钱给了女方,说明男方家里是比较困难的.从表面上看,女方并没有逼迫男方给彩礼钱,是男方自愿给的.但分析发现:第一,钱是在女方要求下给付的,而不是男方主动给的;第二,男方之所以给钱是为了顺利结婚.如果男方不给彩礼钱,势必会影响结婚,显然这笔钱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赠予.这种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往往是男方结婚的条件,不符合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观.对此,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钱,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反映的问题,符合该解释第10条第3项的规定.

    时***

    2006-01-07 12:38:36

  • 2006-01-06 18:29:42
  • 彩礼钱应当返还.男方根据传统的风俗习惯,按女方提出的要求,通过借钱凑齐3万元彩礼钱给了女方,说明男方家里是比较困难的.从表面上看,女方并没有逼迫男方给彩礼钱,是男方自愿给的.但分析发现:第一,钱是在女方要求下给付的,而不是男方主动给的;第二,男方之所以给钱是为了顺利结婚.如果男方不给彩礼钱,势必会影响结婚,显然这笔钱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赠予.这种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往往是男方结婚的条件,不符合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观.对此,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钱,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反映的问题,符合该解释第10条第3项的规定.
    

    诚***

    2006-01-06 18:29:42

  • 2006-01-06 17:27:47
  • 要收回来!!!

    c***

    2006-01-06 17:27:47

  • 2006-01-06 16:55:21
  • 没意思了~
    平分吧!
    损失一点吧!

    p***

    2006-01-06 16:55:21

  • 2006-01-06 16:54:58
  • 还退什么呀?和她好好“商量”一下,帮你生个娃再走,也算对你爹妈有个交待。男子汉大丈夫能输给一个弱女子?

    圣***

    2006-01-06 16:54:58

  • 2006-01-06 16:18:56
  • 应该是平分吧

    y***

    2006-01-06 16:18:56

  • 2006-01-06 16:14:18
  • 男人应该大度些,,旧的不去。新的不来。。想到这一点,一点财礼钱算上什么啊。。男人应该去为了事业而拚博,怎么会为了这么一点小事来和女人争啊。。。不应该。。。。

    放***

    2006-01-06 16:14:18

  • 2006-01-06 14:55:14
  • 属于夫妻双方财产

    b***

    2006-01-06 14:55:14

  • 2006-01-06 13:44:06
  • 这事很简单啊  要是你先提出分手的话那彩礼你是不能追回的  反之要是她先提出分手的话 那那份彩礼你是有权利追回的 

    孙***

    2006-01-06 13:44:06

  • 2006-01-06 13:23:25
  • 男人大方一点,给她算了。

    z***

    2006-01-06 13:23:25

  • 2006-01-06 13:10:02
  • w***

    2006-01-06 13:10:02

  • 2006-01-06 12:54:48
  •    什么事情都没有它的固定模式,都是因人而异的.这就要看她是不是一个通情达理之人.如果事情没闹到要上法院的地步.就只能进行调解,彩礼双方平分.急事缓办,冷静一点.希望你能达成所愿.

    添***

    2006-01-06 12:54:48

  • 2006-01-06 12:44:27
  • 结婚后,家庭的所有财务均为共有资产,无论哪一方提出离婚,只要双发达成协议,可以按意愿来分配,如果双方达不成共识,就需要平分男方和女方父母提供的彩礼钱。

    j***

    2006-01-06 12:44:27

  • 2006-01-06 12:17:03
  • 彩礼属于赠与性质,不可能返还。
    最好咨询一下律师。

    w***

    2006-01-06 12:17:03

  • 2006-01-06 12:16:47
  • 彩礼应当返还,我是来自农村的孩子,在我们村里彩礼是作为结婚的一道必然程序,没有彩礼,娘家就不让女儿出嫁,这么说就是你为了达到结婚这个目的不得不出这一份彩礼。结婚后你们又没有共同财产,所以你们只有婚前财产,婚前财产是谁就是谁的。她们家愿意拉走嫁妆就抵你们买嫁妆的7000元钱。现在她们家要毁约那她们家就要承担因为毁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这彩礼就要返还,如果不是她们家婚约是你方毁约就不用返还。如果你们不离婚那么这份彩礼就作为你们婚后的共同财产。

    阿***

    2006-01-06 12:16:47

  • 2006-01-06 12:09:57
  • 你提亲时候的彩礼是给他父母的
    不属于你们共有
    呵呵
    你该不是那么小气的男人吧?
    

    S***

    2006-01-06 12:09:57

  • 2006-01-06 12:03:29
  • 可以要回来的,你要回你的彩礼钱,她要回她的嫁妆,双方协商一下吧

    落***

    2006-01-06 12:03:29

  • 2006-01-06 12:00:38
  • 彩礼是赠与,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是不能要求退还的,
    详细规定见婚姻法

    小***

    2006-01-06 12:00:38

  • 2006-01-06 11:55:36
  • 估计不能回,那些钱是属于女方的。你最好还是去民政局或找个律师问以下!不过我有点怀疑这样闪电结婚不好吧。

    1***

    2006-01-06 11:55:36

  • 2006-01-06 11:43:13
  • 彩礼是送给对方的,而且一般是对方父母拿着。

    z***

    2006-01-06 11:43:13

  • 2006-01-06 11:24:54
  •   彩礼钱应当返还。男方根据传统的风俗习惯,按女方提出的要求,通过借钱凑齐3万元彩礼钱给了女方,说明男方家里是比较困难的。从表面上看,女方并没有逼迫男方给彩礼钱,是男方自愿给的。但分析发现:第一,钱是在女方要求下给付的,而不是男方主动给的;第二,男方之所以给钱是为了顺利结婚。
      如果男方不给彩礼钱,势必会影响结婚,显然这笔钱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赠予。这种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往往是男方结婚的条件,不符合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观。对此,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0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钱,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反映的问题,符合该解释第10条第3项的规定。 一对恋人因琐事纠纷致使谈婚不成,男方索要以前所花费用未果,于是没能走进婚姻殿堂的一对恋人走上了法庭。近日,塘沽法院判决女方孙某支付给男方周某筹备结婚费用12000元。
       今年23岁的孙某经营了一家服装店,与经常光顾小店的周某一来二去成了一对恋人,很快就谈婚论嫁,双方还举行了订婚仪式。周家很高兴找了个能干的儿媳妇,又是给红包,又是买东西。但由于孙某接触人多,周某疑心日重,孙某觉得周某气量狭小,最后不得不分手。
      经过计算,周某谈婚论嫁期间共花掉3万余元,两人商定由孙某返还周某22000元了结纠葛。于是,孙某当即返给现金10000元,余款12000元立下欠据,约定于今年2月前付清。但到付款期限时孙某却反悔了,认为自己和周某谈了这么久的恋爱,一万多元还不够青春损失费,拒绝付款。
      周某追索未果,一纸诉状将孙某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恋爱期间发生的经济来往,已经双方协商结算,被告孙某以付现款和写欠条的形式予以认可,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孙某逾期拒付欠款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其辩解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遂做出上述判决。
       。

    阿***

    2006-01-06 11:24:54

  • 2006-01-06 11:21:27
  • 假如是你提出离婚,你就会比较被动,尽量让她来提,这样她有求于你,你手里就有一定的筹码.也许就有机会拿到钱,要不然就全靠她的意愿了

    一***

    2006-01-06 11:21:27

  • 2006-01-06 11:18:59
  • 能证明在她或你名下的财产就该平分,被转移的,无法证明的,就没有办法了。

    枫***

    2006-01-06 11:18:59

  • 2006-01-06 11:17:27
  • 不能归还,只能算夫妻的共有资产。

    b***

    2006-01-06 11:17:27

  • 2006-01-06 11:17:00
  • 这属于赠与,要求归还在法律上无依据。
    如果属于女方原因导致婚姻失败
    在道德上她应该返还给你
     
    

    w***

    2006-01-06 11:17:00

  • 2006-01-06 11:16:56
  • 彩礼属于双方自愿的赠予行为,一般不予退还,但你确有证据表明因支付彩礼造成你家生活发生困难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适量返还。

    蓝***

    2006-01-06 11:16:56

  • 2006-01-06 11:09:23
  • 赠与,无法归还

    w***

    2006-01-06 11:09:23

  • 2006-01-06 11:09:12
  • 结婚后,家庭的所有财务均为共有资产,无论哪一方提出离婚,只要双发达成协议,可以按意愿来分配,如果双方达不成共识,就需要平分男方和女方父母提供的彩礼钱。我是这么想的,呵呵

    1***

    2006-01-06 11:09:12

  • 2006-01-06 11:04:58
  • 如果彩礼是她或者她家索要的(证据),应该归还;如果彩礼是你或者你家赠送的,她可以不还。

    喜***

    2006-01-06 11:04:58

  • 2006-01-06 11:04:50
  • 彩礼是赠与的,除非双方生活在一起达到3年时间就可以平分,一般是无法归还的!

    m***

    2006-01-06 11:04:50

  • 2006-01-06 11:04:32
  • 可以不退还的,要看她本人的意愿了

    p***

    2006-01-06 11:04:32

  • 2006-01-06 10:55:44
  • 彩礼属于赠与性质,一般是不能退还的。

    剑***

    2006-01-06 10:55:44

  • 2006-01-06 10:53:58
  • 如果完全是她的责任造成你们婚姻的破裂,那么我认为她应该退给你;如果是不得以的原因,那希望你也不要太计较金钱的得失,毕竟能够结合就是缘分不浅啊. 你们也不希望以后成为仇人吧?还是多念对方的好处吧,如果你有难处可以和她谈.双方好好沟通一下. 希望建议对你有帮助!

    寂***

    2006-01-06 10:53:58

类似问题

换一换
  • 夫妻 相关知识

  • 烦恼
  • 心理咨询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问答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