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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子产权和出售权的问题?

关于房子产权和出售权的问题?

因为家庭原因,我18岁那年就出去打工,是94年吧,服装美容前台,转不少行也吃了不少苦,不过还好那时候挣了几万块钱,有6万左右吧,分成好多次寄回家给妈妈说帮我攒着,我当时说没事家里有事就花,这已经是7,8年前的事了,后来钱不好挣了就一直没往家寄钱,03年的时候我妈打电话告诉我有套房子很便宜才5万多,不过也很小,才一间房子没客厅,我想着以后有个自己的家也不错就同意买了,不过只是把自己身份证寄回去让妈妈办理,就这样买下了房子,可因为还在打工就没回去住,我还告诉母亲可以租出去收点租金家里用,就这样一直到05年10月份我才回来,问题来了,我妈舍不得每月400的租金,想让我在家里住,可我又受不了继父的骚扰就想回自己房子住,我妈就发火,说房子当时是她去买的,房产证也在她那里,虽然房产证是我名字,可她有我身份证复印件,还说钱是她从银行打过去买房子的,如果我坚持回自己房子住,她就把房子卖掉,我对法律不清楚,特别是关于产权证方面的,如果她真把房子卖掉了,那我就只有继续出去流浪,因为在家里她也不会保护我不被欺负的,她是母亲,我心好痛不想闹翻,可真怕她把我房子卖掉那我就一无所有了,朋友们谁能帮帮我,那么多年前的汇款单什么早没了,我该怎么办?既然产权证上是我名字,难道不用我本人签字到场,她也能卖掉我的房子吗?谁能给我一个准确的答案,让我心里好有数,谢谢了!

全部答案

  • 没有关系的。 1、你的母亲仅凭一个房产证是不能单方将房产出售的,尤其是房地局不会给办理过户的,除非你本人同意并且到场才能办理; 2、你可以到房地局申请房产证挂失,重新补办房产证。 至于汇款单以及前是由谁的帐户转入等等根本没有影响,放心吧,你还有疑惑的话也可以去房地局问问。

    没有关系的。 1、你的母亲仅凭一个房产证是不能单方将房产出售的,尤其是房地局不会给办理过户的,除非你本人同意并且到场才能办理; 2、你可以到房地局申请房产证挂失,重新补办房产证。 至于汇款单以及前是由谁的帐户转入等等根本没有影响,放心吧,你还有疑惑的话也可以去房地局问问。收起

    1***

    2006-02-16 14:36:29

  • 其实从一开始,你的母亲在没有你在场的情况下,在没有出具委托公证书的情况下与开发商签定合同就是一个错误,如果要追究当初开发商的话都可以。只是没这个必要了哈。现在当误之急是解决现在的问题。 就像我们的专家说的那样,你完全不用担心的,在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要想办理产权的更名是不能的,通常要买卖双方在场并且出示身份证件才行。而有位朋友也担心如果是小地方的话可能在监管执行上就不会那么严格,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只能追究当地房管部门的责任了。哈哈,不要紧张和你开开玩笑,如果真的有人在你妈手上买了房子,可就倒霉了,因为你完全可以以你不同意而且并不在场为由,认定合同无效的。你放一万个心吧,没事的。

    其实从一开始,你的母亲在没有你在场的情况下,在没有出具委托公证书的情况下与开发商签定合同就是一个错误,如果要追究当初开发商的话都可以。只是没这个必要了哈。现在当误之急是解决现在的问题。 就像我们的专家说的那样,你完全不用担心的,在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要想办理产权的更名是不能的,通常要买卖双方在场并且出示身份证件才行。而有位朋友也担心如果是小地方的话可能在监管执行上就不会那么严格,如果是这样的话你只能追究当地房管部门的责任了。哈哈,不要紧张和你开开玩笑,如果真的有人在你妈手上买了房子,可就倒霉了,因为你完全可以以你不同意而且并不在场为由,认定合同无效的。你放一万个心吧,没事的。收起

    J***

    2006-02-23 17:16:07

  • 如果是在小城市就难说了,那里的人基本没有什么法律意识,如果有人给钱给你妈买房了,如果你想要回房,就只有跟你妈上法庭打官司,要不然就惨了。最好是家里没人的时候找到你的房产证,离开家一段时间,毕竟是母子,你妈也不会气你一辈子的。

    如果是在小城市就难说了,那里的人基本没有什么法律意识,如果有人给钱给你妈买房了,如果你想要回房,就只有跟你妈上法庭打官司,要不然就惨了。最好是家里没人的时候找到你的房产证,离开家一段时间,毕竟是母子,你妈也不会气你一辈子的。收起

    d***

    2006-02-22 13:56:09

  • 你可以到房地局申请房产证挂失,重新补办房产证!!你放一百个心,产权证上是你的名字,任何人在未取得你同意之前,决无可能把你的房子卖掉(你的亲笔签字,身份证原件,公证处当面履行才算同意).

    你可以到房地局申请房产证挂失,重新补办房产证!!你放一百个心,产权证上是你的名字,任何人在未取得你同意之前,决无可能把你的房子卖掉(你的亲笔签字,身份证原件,公证处当面履行才算同意). 收起

    孤***

    2006-02-20 16:53:23

  •   如办完房屋产权证(所有权),户主是您且户籍(户口簿)也是您。您离开此学校,学校无权收回房子。还应注意学校与您签订的协议有无具体规定,时效性如何。特别提醒: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国家可以收回土地。如地面附着物仍在使用国家要合理安置使用者,使用者享有优先权。
      如您要卖此房原售房单位或房屋管理部门有优先购买权和优先承租权。 房屋产权指的是房屋所有...全部

      如办完房屋产权证(所有权),户主是您且户籍(户口簿)也是您。您离开此学校,学校无权收回房子。还应注意学校与您签订的协议有无具体规定,时效性如何。特别提醒: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国家可以收回土地。如地面附着物仍在使用国家要合理安置使用者,使用者享有优先权。
      如您要卖此房原售房单位或房屋管理部门有优先购买权和优先承租权。 房屋产权指的是房屋所有对房屋所拥有的完全所有权,主要包括对房屋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权。简单说就是拥有使用该房屋,或出租该房屋获取租金收入,出售该房屋获取增值,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或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融资或贷款等权利。
      房屋作为不动产,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房屋在发生转让等产权变更时,必然是房地一体进行的,不可能将房屋与土地分割开来处分。在具体的房地产项目销售中,房屋开发商拥有产权并独立出售、出租的车库等有产权,但像属于小区绿地等部分的土地及公共建筑,对购房而言,就不具备产权的概念。
       房屋产权证基本概念 房屋产权即房屋所有权,指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9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惟一合法凭证。
      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房屋权属登记,是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房屋权属登记遵循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权利主体一致的原则。
      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即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书。
      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1份。房屋共有权证书与房屋所有权证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产权证办理手续 房屋的产权从概念上讲是没有大小之分的。依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房地产权证书的式样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新建的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并应当提交用地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如房屋面积测量成果报告、竣工项目地价款核实复函(出让宗地)、商品房需提交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材料、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土地来源证明材料、房屋竣工证明文件、立项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人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资格身份证明。
      一般购房者取得产权证通常的做法是购房者与开发商或开发商指定的代理人签订代理办理产权证协议,收费由双方协商。购房者需要做的是提供购房合同一份,购房发票(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购房人名章等。若是单位购买还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另外,购房者还需要在产权登记表、申请购买商品房登记表、买卖契约上盖章,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交纳费用。 办理产权证书的大致步骤为:首先,开发商要向房管局提供齐全的房屋前期资料,如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拨地图、开工证、土地出让合同或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竣工核验证、竣工图纸等。
      第二,根据上述资料,由房屋所在地测绘所进行实地测绘并绘制管理图。第三,根据实际测绘的面积结果到房管局交易部门立契过户。第四,凭借买卖契约,房管局房政部门审核后装订齐备的档案并制证、发证。一般而言,整个过程大约需要3到6个月左右的时间。至于有些购房者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拿不到产权证,原因有可能是开发商的前期资料不全、土地出让金未交纳齐全、服务体系不完善等,也有的是房管局有关测绘及行政部门因作业繁忙而延缓了发证时间。
       购房者无法取得房产证的法律责任 针对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取得房产证的情况,自2003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指出: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另外还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如果购房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不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那么在该期限届满一年后,购房者可以退房并要求出卖人赔偿经济损失。该司法解释自2003年6月1日起实行。“全部产权”是指按市场价和成本价购买的房屋,购房者拥有全部产权。
      经济适用房亦属于全部产权。 “部分产权”是指职工按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宅。在国家规定的住房面积之内,职工按标准价购房后只拥有部分产权,可以继承和出售,但出售时原产权单位有优先购买权,售房的收入在扣除有关税费后,按个人和单位所占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部分产权”与“全部产权”的不同之处在于,“部分产权”虽然具有永久使用权和继承权,但在出售时要与原售房单位分割收益。目前,已经取消标准价售房方式,原按标准价向职工售卖的公房,提倡职工补足成本价价款,转为全部产权。收起

    A***

    2006-02-20 10:44:35

  • 你放一百个心,产权证上是你的名字,任何人在未取得你同意之前,决无可能把你的房子卖掉(你的亲笔签字,身份证原件,公证处当面履行才算同意). 但我还是建议你和母亲处理好关系,你毕竟是儿子,老人家也不容易.你确定一个底线,好好同你母亲交流,争取双赢是上策.

    你放一百个心,产权证上是你的名字,任何人在未取得你同意之前,决无可能把你的房子卖掉(你的亲笔签字,身份证原件,公证处当面履行才算同意). 但我还是建议你和母亲处理好关系,你毕竟是儿子,老人家也不容易.你确定一个底线,好好同你母亲交流,争取双赢是上策.收起

    桥***

    2006-02-15 11:39:47

  • 这种情况在厦门市等法制比较健全的城市是比较安全的,因为房管局在办理交易是一定要房主本人到场或者有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不能凭复印件办理。 你可以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证丢失的手续,凭你的身份证重新领取产权证,登报声明你妈妈手里的产权证作废,但是比较绝情了。

    这种情况在厦门市等法制比较健全的城市是比较安全的,因为房管局在办理交易是一定要房主本人到场或者有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不能凭复印件办理。 你可以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证丢失的手续,凭你的身份证重新领取产权证,登报声明你妈妈手里的产权证作废,但是比较绝情了。收起

    1***

    2006-02-14 23:47:26

  • 办理产权登记需要的证件及手续 你购买国有土地商品房个人须提交: 1、 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统一制式文本,甲乙双方签字); 2、 已登记审验的盖有“权属登记专用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3、 购房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 商品房销售(结算)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 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原件); 6、 维修基金发票(第六联原件); ...全部

    办理产权登记需要的证件及手续 你购买国有土地商品房个人须提交: 1、 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申请书(统一制式文本,甲乙双方签字); 2、 已登记审验的盖有“权属登记专用文本”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3、 购房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 商品房销售(结算)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5、 房屋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书(原件); 6、 维修基金发票(第六联原件); 7、 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提供且属于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证件; 到交易所办理。详细事宜可到交易所咨询台咨询。收起

    z***

    2006-02-14 15: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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