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si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si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si依照《公si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si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si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si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有限责任公si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股份有限公si提交股东大会确认决议;有限责任公si由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si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si提交guo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确认文件。
一人有限责任公si提交股东签署的确认文件。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si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si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可不再提交此项材料。
公si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