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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企业如何到银行办理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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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企业如何到银行办理信用证?

我们公司有出口权,但没有办信用证(L/C),经常货物出去之后,很久才能收到货款,我们很想去银行办个信用证帐户,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手续?请教各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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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04-15 12:24:56
    办理信用证进口业务的步骤
    进口商需要提交:
    1、申请人填写的开证申请书,并加签章;
    2、贸易合同副本、进口批文;
    3、外经贸部(委)核准批件;
    4、企业营业执照;
    5、预留印鉴;
    6、按银行要求交纳开证保证金或抵押、质押担保或办理购汇手续;
    7、经银行对开证申请书内容的合规性与表面一致性审核无误后,对外开出信用证;
    8、开证行审核出口商委托其银行寄来的信用证项下规定的全套单据,开证行根据单据中有无不符点,在七个工作日内向寄单行作出拒付或承兑/付款的决定。
    9、审核来证无误,由进口商到银行办理信用证项下对外付款手续;
    10、进口信用证项下融资;
    11、相关咨询业务。
    这是基本上的步骤,每个银行都不太一样,根据你个人的需要还要详细跟银行咨询。

    水***

    2006-04-15 12:24:56

其他答案

    2006-04-16 10:17:43
  • 如果你们公司出口的话,应该是进口方办理信用证,你们只要有外汇帐户就可以了.还有要注意如果用信用证结汇,一定要注意等信用证过来以后再发货,我做了很多信用证业务,,不明白可以直接联系

    萧***

    2006-04-16 10:17:43

  • 2006-04-16 09:27:26
  • 信用证是银行汇款的一种方式,不用有专门的帐户,只要你公司开业时的银行帐户就可以了.你们是进出口公司,应该有外汇帐户.
    出口收款时,只要带着海关进出口报关单,外汇局核销单,货物运输单,到公司开户的银行并填一式三份的委托银行收款的表格,就可以,大概一个月后货款可以到帐.
    信用证,就是以银行为中介维护双方利益的一种付款方式

    j***

    2006-04-16 09:27:26

  • 2006-04-16 07:45:17
  • 4月15日 18:35  信用证是银行汇款的一种方式,不用有专门的帐户,只要你公司开业时的银行帐户就可以了.你们是进出口公司,应该有外汇帐户 

    b***

    2006-04-16 07:45:17

  • 2006-04-16 04:06:58
  • 先在外管局备案,拿营业执照、进出口权批准证书、海关备案证书去银行 
    

    z***

    2006-04-16 04:06:58

  • 2006-04-16 03:06:37
  • 你出口,告诉你的客户你要求不可撤消的信用证为付款方式就行了。

    b***

    2006-04-16 03:06:37

  • 2006-04-16 01:00:44
  • 建议向你所在当地的银行咨询以后再办理!

    w***

    2006-04-16 01:00:44

  • 2006-04-16 00:18:02
  • 信用证是银行汇款的一种方式,不用有专门的帐户,只要你公司开业时的银行帐户就可以了.你们是进出口公司,应该有外汇帐户.
    出口收款时,只要带着海关进出口报关单,外汇局核销单,货物运输单,到公司开户的银行并填一式三份的委托银行收款的表格,就可以,大概一个月后货款可以到帐.
    信用证,就是以银行为中介维护双方利益的一种付款方式. 
    该

    正***

    2006-04-16 00:18:02

  • 2006-04-15 18:38:03
  • 上面说的都是错的,L/C并不需要特别的账户,L/C应该由国外客人银行开出,当然应该和对方商量好,应提供给客人通知行(国内任何一家能够做外汇业务的银行)的名称,地点等信息和本公司的信息

    z***

    2006-04-15 18:38:03

  • 2006-04-15 18:35:20
  • 信用证是银行汇款的一种方式,不用有专门的帐户,只要你公司开业时的银行帐户就可以了.你们是进出口公司,应该有外汇帐户.
    出口收款时,只要带着海关进出口报关单,外汇局核销单,货物运输单,到公司开户的银行并填一式三份的委托银行收款的表格,就可以,大概一个月后货款可以到帐.
    信用证,就是以银行为中介维护双方利益的一种付款方式.

    广***

    2006-04-15 18:35:20

  • 2006-04-15 18:09:12
  •   ★。到工商管理局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手续,在经营范围中增加"货物进出口"或"货物\技术进出口"内容。 
    ★。到外经贸局(有的地方称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资格备案。(具体程序见下面文件) 
    ★。到海关办理注册备案手续。 
    ★。到税务部门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手续。
       ★到检验检疫局办理注册备案手续。 ★。到外汇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到银行开立外汇帐户。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外贸法》)第九条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商务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 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本办法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的报关验放手续。
       第三条 商务部是全国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四条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工作实行全国联网和属地化管理。 商务部委托符合条件的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登记机关)负责办理本地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受委托的备案登记机关不得自行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备案登记。
       备案登记机关必须具备办理备案登记所必需的固定的办公场所,管理、录入、技术支持、维护的专职人员以及连接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网络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登记网络”)的相关设备等条件。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备案登记机关,商务部可出具书面委托函,发放由商务部统一监制的备案登记印章,并对外公布。
      备案登记机关凭商务部的书面委托函和备案登记印章,通过商务部备案登记网络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对于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以及未按本办法第六、七条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备案登记机关,商务部可收回对其委托。 第五条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程序 对外贸易经营者在本地区备案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登记。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程序如下: (一)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以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 )下载,或到所在地备案登记机关领取《登记表》(样式附后)。 (二)填写《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所有事项的信息,并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的、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向备案登记机关提交如下备案登记材料: 1、按本条第二款要求填写的《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5、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地区)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第六条 备案登记机关应自收到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登记表》上加盖备案登记印章。 第七条 备案登记机关在完成备案登记手续的同时,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和保存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备案登记信息和登记材料,依法建立备案登记档案。
       第八条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凭加盖备案登记印章的《登记表》在30日内到当地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开展对外贸易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登记表》自动失效。 第九条 《登记表》上的任何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比照本办法第五条和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在30日内办理《登记表》的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变更手续的,其《登记表》自动失效。
       备案登记机关收到对外贸易经营者提交的书面材料后,应当即时予以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条 对外贸易经营者已在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自营业执照注销或被吊销之日起,《登记表》自动失效。 根据《外贸法》的相关规定,商务部决定禁止有关对外贸易经营者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期限内从事有关货物或者技术的进出口经营活动的,备案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其《登记表》;处罚期满后,对外贸易经营者可依据本办法重新办理备案登记。
       第十一条 备案登记机关应当在对外贸易经营者撤销备案登记后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税务等部门。 第十二条 对外贸易经营者不得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和出卖《登记表》。 第十三条 备案登记机关在办理备案登记或变更备案登记时,不得变相收取费用。
       第十四条 本办法实施前,已经依法取得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经营资格、且仅在原核准经营范围内从事进出口经营活动的对外贸易经营者,不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对外贸易经营者如超出原核准经营范围从事进出口经营活动,仍需按照本办法办理备案登记。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4年7月1日起实施。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废止。

    x***

    2006-04-15 18:09:12

  • 2006-04-15 12:26:06
  • 先在外管局备案,拿营业执照、进出口权批准证书、海关备案证书去银行

    1***

    2006-04-15 12: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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