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这样翻译对吗
在《张道真英语语法新编》中有一句英译中: It was arranged that he should leave right away. 书中给的答案是:安排好他马上离开。 我认为:it代表that引导的从句,做主语。我翻译的是:他应马上离开,这是安排好的。或:按安排他应马上离开。书中答案“安排”的主语省略,而“离开”的 主语应是省略的主语,而不是“他”,如此说来,书中的翻译最起码是引起了歧义。(您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的分析对吗?哪里出问题了呢? 若您能给出充足理由分析说明问题,请您回答我的问题。 这里先受我一拜。(_)
让我来帮你吧。 你是太执着了,你的英文应该还好,但中文差了些。两句译句都是对的,但相比之下,你的译句就太直白了一些,繁琐了一些。我在国外生活了五年,其实译句只要是让人不产生歧义,通俗易懂的就不算是错的,暂时先不讲你的,讲讲张道真那句。 “安排好他马上离开” 主语:省略 (指其他人) 谓语:安排 补语:好(给安排程度的补充) 宾语从句:他马上离开 其实在汉语言中也是有从句的,像这一句就是,安排的对象并不是“他”, 而是“他马上离开”这件事, 包括离开所需的一切物品等等,而在从句当中,“他”成了主语,“马上”状语,“离开”动词。 至于楼主的翻译也是没有错的,具体怎么翻译好,其实不用执着,因为无论什么话都要看用在什么情况下,符合情况,符合文章通篇风格就好。楼上翻译的也没错,但如果这样翻译的话,会让人笑话,被动用得不恰当。三楼翻译的是错误的。
It was arranged that he should leave right away. 书中给的答案是:安排好他马上离开。 that 引导的是一个同位从句,这里的It was arranged (by whom)是一个被动态,换成主动语态体会一下:we arranged (it=) that he should leave right away. 译过来就是:我们安排了他马上离开。 有一句话不明:书中答案:“安排”的主语省略,而“离开”的主语应是省略的主语,而不是“他”。 想确定一下,书中真是这样的吗?如果真是这样,我认为书中对“离开”的主语的指代错误,因为即使从汉语里分析也可以清楚地看出“他”就是“离开”的主语。
这位网友是动了脑筋的,是个that引导的同位语从句,等于前面的it,所以你的翻译也是对的,即他应马上离开,这是安排好的。或:按安排他应马上离开。但是同时张道真专家的翻译也没错,就是(某人)安排好他马上离开的省略,如果按照你的理解他安排好某事,随后离开,应是安排好,他才离开(请充分主要安排后面的逗号)
他的即刻离开是(早)已安排好了的. It 指的是后面的THAT 从句.
it...that...这是强调句行,it后面加被强掉的部分,所以arranged 是被强调的部分,所以这句话的意思是,他要马上离开是安排好的.
我觉得应该是,安排好后,他就会离开! 这是一个主语从句
看了各位学长、学弟和新手们的解答,我晕!千万不要误人子弟呀!!我是英语教师,相信我的解答吧!!! It was arranged that he should leave right away。这句话的语法结构应当这样分析: it是先行主语(又叫形式主语),真正的主语是that引导的主语从句he should leave right away。
在It is/was 。。。 that 。。。这样的主语从句中,习惯用“(should)+ 原形动词”表示虚拟语气。should 是可以省略的。 书中给的答案“安排好他马上离开。”翻译确实不够好,容易让人产生歧义: 1、“安排好,他马上离开。
” 2、“安排好他,(你)马上离开。” 因此,正确的翻译很简单,加上一个字“让”就能解决问题。即:“安排好让他马上离开。” 这句话的潜台词是“让他马上离开,但他不一定就马上离开。”这正体现了虚拟语气要表达的意思,即:这句话只表达了说话人的主观愿望,但在客观上,事实并不一定和说话人所希望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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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分析没有错,书中的翻译确实容易引起歧义。 It was arranged that he should leave right away. 如严格按照语法结构翻译,楼主的翻译“按安排他应马上离开”是可以的。在中文里也可以说得更自然一点:“他被安排马上离开”,尽管这句话与英语原句语法结构不同。 书中的翻译“安排好他马上离开”,容易被人理解为“A安排好B以后,A马上离开”,而不容易被人理解为“B被安排马上离开”,所以这是错误的翻译。 您对语言的敏锐度很高,很不错!
安排好他马上离开。单独在这真是不好理解,中文的解释千千万,如果一只是这一句子,应是这样翻译:安排好,他马上离开这事。
我似乎明白了你的意思: 书中答案“安排”的主语省略,而“离开”的 主语应是省略的主语,而不是“他” 上面这句若是张先生说的,我认为他说错了:他在说,‘安排’和‘离开’的执行者是相同的人,并且被省略了,离开的人并不是'he'。如果这样,he 是干吗的? 我认为:‘安排’的执行者 不知道是谁 或 没有必要说出,从而被省略;‘离开’的执行者应该是 'he',而不是‘安排’的执行者:被省略的主语。
这显而易见。 张先生的翻译引起了歧义:容易使人理解为:安排和离开的是同一个人。 It was arranged that he should leave right away。 按安排他应马上离开。 他应马上离开,这是安排好的。 你的理解正确(我不是翻译,只说理解)。
上两句中,我认为上面的最易被学生接受。 你的分析:‘it代表that引导的从句,做主语’是正确的, 更确切些,应是:it 代表that 引导的主语从句,做形式主语。 这种句型经常在高中阶段被考查:e。g。 It is reported that 。
。。 据报道。。。。。。 It is believed that 。。。人们相信。。。。。。 It is said that 。。。据说 / 人们说。。。。。。 楼主若有任何疑问可继续提问,通知一声最好。 欢迎各位网友和我争论我回答过的问题。
同意shiwo_77的说法。LZ的两种翻译是对的。至于张道真的翻译,说实话,不管翻译,光看那句话的中文:安排好他马上离开。也没有上下文,我都看不懂这句话中文是什么意思,我中文水平不太好,汗~~ 可中国人平常似乎不那么说话呀?省略得太厉害了。
在《张道真英语语法新编》中有一句英译中: It was arranged that he should leave right away。 书中给的答案是:安排好他马上离开。 书中答案“离开”的 主语应是省略的主语,而不是“他” 如若真如此,那么书中答案的分析是错的。
课本都会有出错的时候,何况其他书! 本人认为楼主的分析是对的。这是个it做形式主语的句子(也就先行it句,即it在句中做先行词), 真正的主语在后面,由that引导的那部分。 一楼显然对强调句不是很了解。强调句跟先行it句是由明显区别的。
前者被强调的部分在后面的that从句中做某一成分,而后者没有。 看例句: It is surprising that Marry has won the first place。 It is the first place that Marry has won。
前一句中it指that从句,故为先行it句。 后一句中the first place做that从句中won的宾语,故应为强调句。 另外对于翻译,楼主不必过于执着,其实你的和张道真的翻译都是对的,意思一样。
他被安排好马上离开
马上安排好他离开!
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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