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的缴纳问题
我是一事业单位的临时聘用人员,工作满5年了.单位现在说从2006年5月开始给我们办理养老保险,以前年度的都不给我们补,还要求我们填写一张不合理的申明.(内容如下:因各种原因,本人主动要求:放弃***单位于2006年5月之前为本人办理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关事宜.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本人承担,与***单位无关.) 如果我写了这张申明,这张申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如果我同意单位从现在开始交纳保险,以后我还可不可以要求单位把以前的补齐
你单位要求你们签字的“申明”是不合法的,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是无效的。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单位与个人的法定义务,因此不是自愿的,而是强制的法定义务。为了从现在开始交纳保险,你们可以按单位的要求,同意单位的做法,以后你们还是可以椐理力争,要求单位为你们补齐以前未交纳的保险费。
肖晓杰说的非常青楚同意
为临时工上社会保险,是国家今年对企事业单位的要求,好像国家并没有要求按实际工作年限补缴。假设我之前几年在另外一家用人单位做临时工,现在在一家新的用人单位,如果要求补缴的话,那么是不是说明我可以追究原单位为自己补缴社保呢?这样做连带问题很多,因此从今年开始为临时工缴纳社保,是按政策要求做的,而且充分的利用了政策,并没有违规,至于签订的申明,没有什么意义,单位这样做也有点多此一举了。
答:1、单位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是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为依据的。 2、“有的单位要求需干满一年以上”,当然不可以。若员工主张自己的权利,必须补缴否则承担不利后果。 3...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