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谁有办法可以提取住房公基金?
龙岩谁有办法可以提取住房公基金?给予高回报
只有满足下列条件才可以提取: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及额度 一、申请条件。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企业兼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的; (七)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末就业满2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八)调离本市的; (九)出国、出境定居的; (十)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提取额度 (一)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内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额提取。 (二)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1、如职工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
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2、如职工申请的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可在还款12个月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三)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部分租金的70%。 (四)职工本人账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其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但职工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公积金贷款流程(下列为购买商品房使用公积金贷款,二手房类似) (一)程序 申请→审批→签约→抵押→放贷→还贷→清户 (二)步骤 1、申请人领取、填写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公积金中心收件、审批; 3、银行复核后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或担保合同; 4、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5、发放贷款; 6、申请人按期归还贷款; 7、清户。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亲发生《福建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和治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劳办[1999]72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闽劳社[2000]442号)所列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程序 填写《龙岩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缴存单位提出核实意见并盖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承办银行复核并支付相应款项。 三、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材料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 1、有效购房证明(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或房屋所有权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2、首付款发票或相关契税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住房公积金存折。
(二)、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户的; 1、规划、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证和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住房公积金存折。 (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1、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还款凭证原件,偿还龙岩市行政区域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应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加盖贷款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认章); 2、职工一次还清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提供借款合同、结清贷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偿还龙岩市行政区域外的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还应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加盖贷款银行确认章)、贷款人夫妻双方一方工作或户口购房时所在地的证明材料(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住房公积金存折。
(四)、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15%)的: 1、房改办等有权部门出具的未参加房改及未购买经济适用房、安居房、解困房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3、房屋租赁税收发票或收据原件和复印件; 4、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6、住房公积金存折。
(五)、离休、退休的: 1、离休、退休证(或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存折。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连续满二年未再就业的: 1、失业证(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存折。
(七)、出境定居的: 1、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2、出境定居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存折。 (八)、职工因本人、配偶或其直系血亲发生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治疗相关费用发票、职工家庭收入证明和提取申请人与患者之间属夫妻或直系血亲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九)、职工死亡的(由受益人提取): 1、职工死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人与死亡人的关系证明(户口薄、结婚证或单位开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经公证的继承证明(或遗赠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身份原件和复印件; 5、住房公积金存折。
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保留拾元以上金额; (二)、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购房一年内,可以赁有效证明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选择一次性还清贷款余额方式的,职工及其配偶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合计不得超过应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选择每年冲减一次贷款本金方式的,冲减额不得超过上年已还贷款的本息(再次提取时必须间隔十二个月); (四)、符合“离退体的,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连续二年未再就业的、出境定居的、调离本省、死亡的”提取条件的,个人账户须在“封存”状态下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五)、住房公积金由他人代领的,须提供提取人和被提取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须经单位核实并盖章; (七)、申请人提供的原件经核实后退还。
复印件请使用A4纸。 ,麻烦设置为【好评】哦! 非常感谢了。
答: 离休、退休 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出境定居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 特殊病症 与单位...详情>>
答: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