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新办税务登记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个体工商户新办税务登记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077号)附件4《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南办理纳税人涉税事项操作指南》规定个体工商户新办税务登记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业主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体)。 三、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个人合伙企业)。 四、房产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 五、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加油站、个人合伙企业及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 六、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
答:“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与个体工商户没有关系。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委的规定,全国从12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实施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即不在单独办理税...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