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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提供非应税劳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该公司取得的这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做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根据总局【国税函发[1995]288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准予抵扣的运费结算单据,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水上运输单位开具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货票。从1998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应税货物支付的运输费用的扣除率为7%。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答: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时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时,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1)如果购货方是一般纳税人单位,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如果购...详情>>
答:如果独立核算的情况下,可以分开征收,不独立核算必须合并征收,并且按高税率征收。详情>>
答:应税劳务就是其收入依法应该纳税的劳务,个人或团体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提供劳务,其收入应该依法纳税,就是提供应税劳务。而在家庭内部或其他依法不需要纳税的场合,个人或集...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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