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规则里面越位是怎么定义的?怎样才算越位?
可以举例说明
越位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进攻方队员必须过半场,也就是进入自己的前场,对方的后场。 2、进攻方的队员与底线之间不超过一名防守队员,即只有一名甚至没有防守队员。 3、越位球员必须在传球球员的前面,且球是向前传的。 只要传球的一刹那满足了以上三个条件,就是具备了越位的条件。(注角球和边界球没有越位。) 在1994年的足球裁判法中又有了新的解释,那就是为了鼓励进攻,只要越位球员不参与进攻,不干扰比赛,裁判可以不吹越位。 现在,最新的解释就是,只要满足了越位的条件,并且满足下面三个条件之一,就一定判越位。 1、越位球员参与了进攻。 2、越位球员干扰了对方的防守。 3、越位球员干扰了比赛。
进攻一方球员在向前传球的瞬间,本队队员在对方半场该对队员所在位置的水平线与对方底线间只有一名或没有对方队员,叫越位。如越位队员没有参与进攻,或干扰了对方,也就是进攻一方没有由越位队员上受益,载判员可不吹。
1、进攻方队员必须过半场,也就是进入自己的前场,对方的后场。 2、进攻方的队员与底线之间不超过一名防守队员,即只有一名甚至没有防守队员。 3、越位球员必须在传球球员的前面,且球是向前传的。 只要传球的一刹那满足了以上三个条件,就是具备了越位的条件。(注角球和边界球没有越位。) 在1994年的足球裁判法中又有了新的解释,那就是为了鼓励进攻,只要越位球员不参与进攻,不干扰比赛,裁判可以不吹越位。 现在,最新的解释就是,只要满足了越位的条件,并且满足下面三个条件之一,就一定判越位。 1、越位球员参与了进攻。 2、越位球员干扰了对方的防守。 3、越位球员干扰了比赛。
“越位”是足球规则之一。 1。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a。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b。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2。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a。
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b。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3。下列情况,队员不应被判为越位: a。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 b。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掷球。 4。队员被判罚越位,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该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越位,那么这个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时所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国际理事会关于越位决议: 1。判断越位,是以同队队员将球传给他的一刹那,而不是他接球时。如队员处在非越位位置,同队队员向他传球或踢出任意球时,该队员在球飞行时跑到前方也不构成越位。
2。如果进攻队员平行于对方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或平行子对方最后两名以上(含两名)防守队员,那么该进攻队员不越位。 。
级别:学弟 7月3日 15:51 越位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进攻方队员必须过半场,也就是进入自己的前场,对方的后场。 2、进攻方的队员与底线之间不超过一名防守队员,即只有一名甚至没有防守队员。 3、越位球员必须在传球球员的前面,且球是向前传的。 只要传球的一刹那满足了以上三个条件,就是具备了越位的条件。(注角球和边界球没有越位。) 在1994年的足球裁判法中又有了新的解释,那就是为了鼓励进攻,只要越位球员不参与进攻,不干扰比赛,裁判可以不吹越位。 现在,最新的解释就是,只要满足了越位的条件,并且满足下面三个条件之一,就一定判越位。 1、越位球员参与了进攻。 2、越位球员干扰了对方的防守。 3、越位球员干扰了比赛。
在防守方的队员在自己的后半场有防守队员,当进攻方传球的一刹那间,进攻方的队员超过了最后一名防守队员(不包括守门员),则进攻方越位。但在发界外球是无越位之说。
越位规则是在1874年的足球规则中正式规定的。不过,那时的越位规则跟现在的越位规则有很大的不同。当时规定:攻方队员攻到前场,前面守方队员如果只有两个人(包括守门员)时,那么这个进攻队员就算越位了。19世纪70年代初,足球运动开始在西方等国盛行起来,那时,普遍重视进攻,而不大注意防守。
这从当时一些国家常用的比赛阵形(1217,1226)就可以看得清清楚楚,放在前面的锋线队员竟多达六七个。攻方攻到前场,就像决堤的洪水一样,势不可挡。守方一抢到球,也往往容易偷袭成功。这样,由于进攻的人多,防守的人少,造成攻与守的力量极不平衡,严重地影响了球技和战术的发展与提高。
另外,由于攻守双方缺少人数上势均力敌的对抗,比赛也就不那激烈和精彩了。为此,一些人便在战术阵形上动脑筋,有些人则在规则上想方设法给进攻一方以适当的限制。越位规则便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 现在运用的越位规则,是1925年规定的,它对足球运动技术和战术的发展,起到很大推动作用。
在某种意义上说,没有越位规定的制度,也没有足球运动的今天。 越位,顾名思义就是越过球的位置的意思。用足球规则的术语来说就是: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端线者,即处于越位位置。换句话说,当队员踢或顶球时,同队接球队员在对方半场内所站的位置是在球的前面,并且他与对方端线之间,只有对方一个队员时,就是越位了。
如果同队队员回传球或平行传球时(即球与接球人平行,距对方端线相等),接球人不算越位,因为他并未在球前面,仅与球平行。 判罚越位的关键,不是在队员接球时而是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即同队队员踢球或顶球的一刹那。当传球时,接球队员如果不处在越位位置,而是在踢出的球在空中或在接球时跑到越位位置,不得判罚越位。
相反,虽然队员在同队队员传球时处于越位位置,然后又跑回非越位位置接球,则应判罚越位。 在对方队员踢球时,同队队员停球或带球时,无论哪方的队员,无论在何位置,均无越位可言。因为判定越位是指同队队员传球时的一刹那,这是判定越位的主旨和关键所在。
如果守方队员故意退出场外造成攻方队员越位属不正当的行为,裁判员不但不判攻队队员越位,反而应在成死球时给守方队员予以警告。 国际足联最新规则规定:队员所站的位置与对方最后一个防守队员平行(守门员除外),不算越位。 下列情况不能算越位: 1。
队员在本方半场以内者。 2。对方有两个较其更近于对方端线者。 3。最后触球或踢球为对方队员者。 4。直接接到球门球、角球、界外掷人的球及裁判员所抛出的球。 队员如处于越位的位置,如果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没有影响比赛,没有阻碍对方的活动,或没有从所处的越位位置获得有利条件,不应判罚。
如果裁判员已判断某队员越位,但在裁判员鸣哨停止比赛以前,守方队员企图抢截而接触了球,这个球又被越位队员所控制,则应判罚该队员为越位。这个问题在前面已经讲过,因为最后触球为对方队员。 如果裁判已鸣哨判定队员越位后,守方队员由于抢截而接触了球,这个球又被越位队员所控制,则仍应判罚该队员为越位,因为当同队队员传球时,裁判员已鸣哨并判定该队员为越位。
就是说该队员已经犯规,也是我们常说的犯规在先了。 规则规定:最后触球或踢球为对方队员者,不算越位。 这一规定系指队员虽然处越位地位,但触球或踢球给他的不是同队队员而是对方队员。 队员进攻时,由于冲力关系使身体越过了球门线(跑入网内),裁判员应看该队员是否影响了守门员来决定是否判罚越位。
观众在看台上欣赏比赛,因为角度的关系,往往认为某队员已越位了,实际上并没有越位。只有巡边员的位置才能正确判断队员是否越位。 越位是足球规则中很重要的一条规则,也是较复杂的规则。从定义来讲一般球迷基本上都能理解它的精神实质。但是,足球比赛的形势错综复杂千变万化,场上队员不断地跑动,像有矛就有盾一样,有了造越位战术,也有反越位战术。
越位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越位是攻方的大“忌”,一个个极有威胁的攻势常常丧失在“越位”身上。守方也常用造越位战术瓦解对方强大的攻势,不费什么力气便可将球“抢”到而由本方踢间接任意球。 。
1、进攻方队员必须过半场,也就是进入自己的前场,对方的后场。 2、进攻方的队员与底线之间不超过一名防守队员,即只有一名甚至没有防守队员。 3、越位球员必须在传球球员的前面,且球是向前传的。 只要传球的一刹那满足了以上三个条件,就是具备了越位的条件。(注角球和边界球没有越位。) 在1994年的足球裁判法中又有了新的解释,那就是为了鼓励进攻,只要越位球员不参与进攻,不干扰比赛,裁判可以不吹越位。 现在,最新的解释就是,只要满足了越位的条件,并且满足下面三个条件之一,就一定判越位。 1、越位球员参与了进攻。 2、越位球员干扰了对方的防守。 3、越位球员干扰了比赛。
1.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a.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b.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2.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a.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b.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3.下列情况,队员不应被判为越位: a.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 b.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掷球。 4.队员被判罚越位,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该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越位,那么这个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时所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越位的情况是多种多样的,越位是攻方的大“忌”,一个个极有威胁的攻势常常丧失在“越位”身上。守方也常用造越位战术瓦解对方强大的攻势,不费什么力气便可将球“抢”到而由本方踢间接任意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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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位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进攻方队员必须过半场,也就是进入自己的前场,对方的后场。 2、进攻方的队员与底线之间不超过一名防守队员,即只有一名甚至没有防守队员。 3、越位球员必须在传球球员的前面,且球是向前传的。 只要传球的一刹那满足了以上三个条件,就是具备了越位的条件。(注角球和边界球没有越位。) 在1994年的足球裁判法中又有了新的解释,那就是为了鼓励进攻,只要越位球员不参与进攻,不干扰比赛,裁判可以不吹越位。 现在,最新的解释就是,只要满足了越位的条件,并且满足下面三个条件之一,就一定判越位。 1、越位球员参与了进攻。 2、越位球员干扰了对方的防守。 3、越位球员干扰了比赛。
在传球的时候,如果我方队员在对方防守队员之前,且我方队员前除门将之外没有对方防守队员的话就是越位!
足球的越位规则[越位的定义] 1. 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2. 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3. 下列情况,队员不应被判为越位: 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 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掷球。 越位的判罚 队员被判罚越位,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该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越位,那么这个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时所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看来大家对足球规则还是蛮清楚的。
1、进攻方队员必须过半场,也就是进入自己的前场,对方的后场。 2、进攻方的队员与底线之间不超过一名防守队员,即只有一名甚至没有防守队员。 3、越位球员必须在传球球员的前面,且球是向前传的。 只要传球的一刹那满足了以上三个条件,就是具备了越位的条件。(注角球和边界球没有越位。) 在1994年的足球裁判法中又有了新的解释,那就是为了鼓励进攻,只要越位球员不参与进攻,不干扰比赛,裁判可以不吹越位。 现在,最新的解释就是,只要满足了越位的条件,并且满足下面三个条件之一,就一定判越位。 1、越位球员参与了进攻。 2、越位球员干扰了对方的防守。 3、越位球员干扰了比赛。
如果队员处在越位位置不参与进攻和妨碍对方后卫控制球的话,边裁就先不举旗,不判为越位。如果该队员出现了上述情况,再判越位。其实简单的说就是判决延后。比如说,中场给该队员传球时,他在越位位置上,他也有进攻的意思,但还没有碰到球,这样裁判可以先不吹,他一旦触球或妨碍对方后卫控制球,这时裁判才吹他越位。
越位就是指足球比赛中,进攻一方(某个队员)传球或射门的一瞬间,另一个本队队员有意识或无意识去触球的队员,在他的前面已经没有防守一方队员(除守门员)称之为越位范规。 注意二个要点:一是这个传球必须是本队进攻队员传给另一个队员的,中间并没有经过防守队员有意或无意的传球或碰球。
二是在进攻队员中,虽然进攻一方的某个队员已经处在越位位置中,但越位的那个队员并没有触到球,也没有干扰守门员或干扰比赛,而是由不越位的某个球员触到球发动攻击都不称为越位范规。 什么叫越位? 1。 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
下列情况除外: 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2。 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3。 下列情况,队员不应被判为越位: 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 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掷球。 什么叫越位? 1。 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2。 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3。 下列情况,队员不应被判为越位: 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 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掷球。
越位的判罚:队员被判罚越位,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该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越位,那么这个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时所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
上面诸位说的都太复杂了,看着都着急,越位说白了就是进攻队员在没有实际控制球权时冲到了防守队员的前面(靠近守门员那面).就这么简单,楼主明白了吗.
1、进攻方队员必须过半场,也就是进入自己的前场,对方的后场。 2、进攻方的队员与底线之间不超过一名防守队员,即只有一名甚至没有防守队员。 3、越位球员必须在传球球员的前面,且球是向前传的。 只要传球的一刹那满足了以上三个条件,就是具备了越位的条件。(注角球和边界球没有越位。) 在1994年的足球裁判法中又有了新的解释,那就是为了鼓励进攻,只要越位球员不参与进攻,不干扰比赛,裁判可以不吹越位。
在敌方守门员与敌方队员之间有一个我方队员,在我方队员企图传球给那位我方队员时,即算越位
打个比方来说 A(守门员 ) B(为进攻方队员) ————---—————————A1(为 防守队员)—————— B1(此时,B1传球给B就算越位 还不明白的话可以联系我
什么叫越位? 1. 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2. 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3. 下列情况,队员不应被判为越位: 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 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掷球。 越位的判罚 队员被判罚越位,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该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越位,那么这个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时所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我给你简单明了的说吧 就是传球的一瞬间 , 自己的队员后面有没有对方的后卫队员. 如果有的话就不越位. 如果没有,就越位了.
什么叫越位? 1. 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2. 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3. 下列情况,队员不应被判为越位: 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 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掷球。 越位的判罚 队员被判罚越位,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该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越位,那么这个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时所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1。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a。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b。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2。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a。
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b。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3。下列情况,队员不应被判为越位: a。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 b。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掷球。 4。队员被判罚越位,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该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越位,那么这个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时所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国际理事会关于越位决议: 1。判断越位,是以同队队员将球传给他的一刹那,而不是他接球时。如队员处在非越位位置,同队队员向他传球或踢出任意球时,该队员在球飞行时跑到前方也不构成越位。
2。如果进攻队员平行于对方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或平行子对方最后两名以上(含两名)防守队员,那么该进攻队员不越位。 。
当进攻方的球员起脚传球的一刹那,攻方不得有人越过对方(最靠近球门那个)的防守队员,很多越位都是那么一点点,足球规则就是这样,边裁举旗,表示越位了。
足球规则知识:什么是越位? 1。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a。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b。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2。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a。
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b。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3。下列情况,队员不应被判为越位: a。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 b。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掷球。 4。队员被判罚越位,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该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越位,那么这个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时所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国际理事会关于越位决议: 1。判断越位,是以同队队员将球传给他的一刹那,而不是他接球时。如队员处在非越位位置,同队队员向他传球或踢出任意球时,该队员在球飞行时跑到前方也不构成越位。
2。如果进攻队员平行于对方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或平行子对方最后两名以上(含两名)防守队员,那么该进攻队员不越位 一句话球看多了自然就知道了。
越位就是指足球比赛中,进攻一方(某个队员)传球或射门的一瞬间,另一个本队队员有意识或无意识去触球的队员,在他的前面已经没有防守一方队员(除守门员)称之为越位范规。 注意二个要点:一是这个传球必须是本队进攻队员传给另一个队员的,中间并没有经过防守队员有意或无意的传球或碰球。二是在进攻队员中,虽然进攻一方的某个队员已经处在越位位置中,但越位的那个队员并没有触到球,也没有干扰守门员或干扰比赛,而是由不越位的某个球员触到球发动攻击都不称为越位范规。
如果双方的队员都在进攻方的半场(防守方的门将除外),这时的传球就不存在越位之说了. 另: 进攻方在传球的刹那间,进攻方的另外参与进攻的球员与对方的球门间只有对方的门将或直接面对空门,都属于越位
当本方队员传给本方进攻队员球的一刹那,本方进攻队员已处在对方最后一名防守队员身后,即为越位!!!
1、进攻方队员必须过半场,也就是进入自己的前场,对方的后场。 2、进攻方的队员与底线之间不超过一名防守队员,即只有一名甚至没有防守队员。 3、越位球员必须在传球球员的前面,且球是向前传的。 只要传球的一刹那满足了以上三个条件,就是具备了越位的条件。(注角球和边界球没有越位。) 在1994年的足球裁判法中又有了新的解释,那就是为了鼓励进攻,只要越位球员不参与进攻,不干扰比赛,裁判可以不吹越位。 现在,最新的解释就是,只要满足了越位的条件,并且满足下面三个条件之一,就一定判越位。 1、越位球员参与了进攻。 2、越位球员干扰了对方的防守。 3、越位球员干扰了比赛。
足球的越位规则[越位的定义] 1. 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2. 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3. 下列情况,队员不应被判为越位: 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 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掷球。 越位的判罚 队员被判罚越位,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踢间接任意球。如果该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越位,那么这个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时所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传球或射门的一瞬间进攻一方的球员的身体射影高出对方防守队员的身体射影时称越位.
越位就是指足球比赛中,进攻一方(某个队员)传球或射门的一瞬间,另一个本队队员有意识或无意识去触球的队员,在他的前面已经没有防守一方队员(除守门员)称之为越位范规。 注意二个要点:一是这个传球必须是本队进攻队员传给另一个队员的,中间并没有经过防守队员有意或无意的传球或碰球。二是在进攻队员中,虽然进攻一方的某个队员已经处在越位位置中,但越位的那个队员并没有触到球,也没有干扰守门员或干扰比赛,而是由不越位的某个球员触到球发动攻击都不称为越位范规。干扰了守门员的称之为越位。
1。凡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于对方球门线者,即为处于越位位置。下列情况除外: a。该队员在本方半场内。 b。至少有对方队员两人比该队员更接近于对方的球门线。 2。当队员踢或触及球的一瞬间,同队队员处于越位位置时,裁判员认为该队员有下列行为,则应判为越位: a。
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 b。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 3。下列情况,队员不应被判为越位: a。队员仅仅处在越位位置; b。队员直接接得球门球、角球或界外掷球。 4。队员被判罚越位,裁判员应判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踢间接任意球。
如果该队员在对方球门区内越位,那么这个任意球可以在越位时所在球门区内任何地点执行。 国际理事会决议 1。判断越位,是以同队队员将球传给他的一刹那,而不是他接球时。如队员处在非越位位置,同队队员向他传球或踢出任意球时,该队员在球飞行时跑到前方也不构成越位。
2。如果进攻队员平行于对方倒数第二个防守队员或平行子对方最后两名以上(含两名)防守队员,那么该进攻队员不越位。 。
答:足球场地大,参与人数多,情况复杂多样,在足球运动的进化过程中,越位的规则也是逐步产生的.在技术进步到一定高度的同时,整体战术的重要程度不断提高.无论进攻与防守都...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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