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支出能扣减应纳税所得额吗?
营业外支出能扣减应纳税所得额吗?
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项目中,除了以下内容不能扣减应纳税所得额,其他都可以扣减: 1、违法经营的罚款、被没收财务的损失; 2、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不包括银行罚息罚款) 3、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4、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工艺、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捐赠。 5、各种赞助支出。(非广告性质)
计入营业外支出的
我觉得营业外支出是不可以扣除的。在年底所得税汇算时要调增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本身就是收入减成本、费用、税金、营业外支出、损失后的结果,这几项都属于税前扣出项目,都涉及到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要看里面的内容,上交的综合规费用等是可以抵减的,罚款之类的不能扣减
答:1、各种赞助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2、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交纳的罚款、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 3、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