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问题,请教老师?
上月开的增值税发票由于某种原因购货方退回,本月我们开了一张负数发票冲销,又开了一张正数发票给对方,请问在帐务方面国怎么处理?要不要再作些调整?请教老师!全部
你没有说太清楚,你们两张发票的金额是相等的么? 如果是,从你的叙述来看,你们上月应是确认了收入的。那么: 1、对于已确认收入的销售退回,不论是当年销售的,还是以前年度销售的,一般均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同时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成本。你的专用发票操作是规范的,那么也应同时红字冲减“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全部
即,本月你要做的关于收入的两笔分录是冲减了本月的收入及税金,同时又增加本月的收入及税金,它们的金额是相等的。(如果都不做,本月会计结果是不变的,但原始凭证不好处理) 2、销售退回是属于在资产负债日及之前售出的商品并在资产负债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日之间发生退回的,则应在退回当月作相关的账务处理外,还应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发生的调整事项,冲减报告年度的收入、成本和税金。
这是理论上的处理,我个人认为,若你们的这笔销售金额不大的话,可不做。 3、退回入库商品成本的确定:一是可以直接从本月的销售数量中减去,得出本月销售的净数量,然后计算结转本月的销售成本。二是单独计算本月退回商品的成本。其成本的确定,可以按照本月销售的同种或同类商品的实际销售成本计算,也可以按照上月该商品的销售成本计算确定,然后从本月销售商品成本中扣除。
但由于你公司其实此笔退回本月又销售了,所以销售成本可不用冲了又做。 但如果你们两张发票的金额并不相等,那么就要分别做出会计分录,即收入既要冲红(根据负数发票),又要正常计算(根据正数发票);成本也既要冲红,又要正常结转(金额根据上述3)。
分录: 负数发票先入账摘要是**原因退票借;应收账款---(****)括号内是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再入正数发票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全部
如果上月你们公司开出的增值税发票已做账的话,本月开了一张负数发票冲销,在做账时,就需做一张冲销凭证了,然后根据重新开出的正数发票再次入账。 如果上月你们公司开出的增值税发票未做账的话,你们只需根据本月重新开出的正数发票入账就行了。 有些涉及到税方面的账务处理,我建议你也可以到国税网中的“疑难解答”一栏找答案。全部
答:你看看下面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 国税发〔2007〕18号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详情>>
答:你可以用红字编一张和上月做错的一样的凭证,以示冲销,然后再做一个正确的就可以了.不用管上个月的报表的.详情>>
答:一样,借:本年利润 负数 贷:管理费用 负数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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