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老年证待可以享受的优待项目有哪些?
日喀则老年证待可以享受的优待项目有哪些?
1、本省行政区域内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均可依照本规定在全省范围内享受优待服务。 60周岁以上各年龄段的老年人,可以依照本规定享受特殊优待服务。 2、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为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工作的领导;各有关部门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为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工作;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规定为老年人提供优待服务。
3、老年人进入各类公园、纪念性陵园,门票(不包括门票外的合法收费项目)实行免费。 4、老年人进入风景区和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展览馆、纪念馆、已开放的文物点、宗教活动场所,凡收取门票的对60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对70周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免费。
每年10月1日国际老人节和“九?九”重阳敬老日老年人可以免费参观。 5、各影(剧)院、体育场(馆)、文化馆、工人文化宫和俱乐部,放映电影、录相、举行体育比赛、表演节目(全运会和国际性比赛除外)等,在观众人数不超过容纳限度的条件下,白天对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
6、老年人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含民营和个体诊所)就医,应当享受优先就诊、化验、检查、交费、取药、住院的优待,70周岁以上老年人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7、老年人进入收费公共厕所,免收入厕费。 8、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电(汽)车;乘坐长途客运汽车,可以优先购票、优先上下车,县以上长途汽车客运站候车室(厅)内应设老年人专座。
答:1、申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所在市、县(区)老龄工作机构办理 2、工作人员当场填写《老年人申领优待证资料登记表》 3、经核对无误后,发给申请人《优待证》待领凭证 4...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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