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复员 退伍(含转业军官)安置落户所需材料有哪些?
济南复员 退伍(含转业军官)安置落户所需材料有哪些?
办事机构:派出所、公安分局户政科、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 办理所需证件: 1、《复员退伍军人入户介绍信》、《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仅限士官),《士官退出现役证》或《士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2、《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及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 3、接收单位出具的注明具体落户地址的接收证明信、录(聘)用合同、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证明(仅限异地安置士官、义务兵); 4、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户籍证明》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仅限于夫妻一方或父母已在济落户的); 5、《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于夫妻投靠的); 6、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情况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退役人员); 7、母子(女)关系证明(仅限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退役人员);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答:办理地点:派出所 分局户政科 市局户政大厅 办理期限:符合基本条件第1条的,派出所应当场办结;符合基本条件第2条的,自完备手续公安部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办...详情>>
答:报名基本条件: 1、本人救助的流浪猫狗;只接受救助的流浪猫狗报名,不接受遗弃家养宠物的行为(如自己宠物没有绝育生下的猫狗也视为家养宠物,不接受报名。) ...详情>>
答: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都可以间断,再次缴纳保险费以后,和你以前缴纳的保险年限累计相加合并计算。 1、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0年...详情>>